农业合作化运动,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时尚网,时尚女装,时尚杂志

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土地改革是把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土地性质是农民土地私有制。

农村合作化运动是将土改后的农民土地集中合作化,是把农民土地私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土地合作化后的一种高级形式,公有制程度更强了,土地性质依然未发生变化,仍然是集体所有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是把公社化时期的高度的土地公有制的一种制度上的倒退,制度上发生变化,但要注意的是土地性质未发生变化依然是集体公有制,只不过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大了,可以自由地使用自己的土地。

农业合作化运动与人民公社化运动有什么区别

农业合作化是以小单位经营土地管理,人民公社是由多个合作社而组成

土地改革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要区别

1950-1952年的土地改革主要是从地主手里夺过土地,将土地分给农民,这时的土地制度是农民私有制,土地归农民所有。

作用:使土地重新回到农民手里,解决建国初农民的土地问题,为社会主义建设奠定基础。

1953-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主要是通过建立初级、高级合作社,将农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也就是实现公有制,土地归集体所有,再进一步归国家所有,实现私有制到公有制的转变

作用:是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一环,最终确立了土地公有制,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发展,也为新中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为工业化建设提供大量原材料,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成功的经验是什么

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成功的经验是什么?

第一,在土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民的积级性,及时地领导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

第二,根据我国农业的特点和农民的习惯,采取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等由低级到高级的步骤和形式,逐步引导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

第三,采取了积级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贯彻了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

我国当时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原因:

1、当时我国经过1949-1952年三年经济恢复时期,新政权得到巩固,国民经济根本好转,党和人民面临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迫切任务,需要把发展生产力和调整生产关系有机地结合和统一起来;

2、农村土地改革后的小农经济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出现了新的两极分化和剥削现象。

要解决上述问题,只有把个体农业引向社会主义大农业,实现农业合作化。

简介:

农业合作化,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

总体情况:

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的百分之九十六点三,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的百分之八十七点八。在所有制方面,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阶段:

1、第一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并以草案的形式发给各地党委试行。此后,各地党委加强了领导,使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到1952年底,全国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到830余万个,参加的农户达到全国总农户的40%,其中,各地还个别试办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3600余个

2、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1954年春,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9.5万个,参加农户达170万户,大大超过了中央提出的数字。4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互助合作运动的形势,指出农村将相继出现一个社会主义革命高涨的局面。为了吸引更多的农民入社,国家从各方面大力支援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同年秋,全国新建农业生产合作社13万多个,加上原有的共22.5万多个。

3、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在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对党的农业合作化的理论和政策作了系统阐述,并对合作化的速度提出新的要求。报告还严厉批评了邓子恢等人的“右倾”。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到1958年春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基本上普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会后,农业合作化运动急速发展,仅3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到1956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参加高级社的达总到农户总数的87.8%,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

农业合作化的时间及内容,意义

农业合作化的时间及内容如下:

1、第一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

2、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

3、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

意义: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理论及其实践,以农村所有制的变革为轴心,在中国广大农村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地经济、政治、文化的大革命。它是中国人民第一次开创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尝试,是中国农业发展史一个光辉的起点。

由于多种因素,在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也出现了许多失误,但从根本上来说,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思想是适合当时中国国情的,对中国农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虽然,这些理论产生于几十年前,但历史是不能割断的,今天研究毛泽东的农业合化思想,不但是理论研究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对现实的启示。

扩展资料:

农业集约化经营是改造小农经济的必要手段,也是农业工业化的重要内容。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从互助组向初级社的转变,充分体现了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方向。互助组一般规模较小,由三五户或十几户农民组成,其成员各自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劳动过程中换工互助,有的还实行某些技术分工。

互助组是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合作组织。推进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合作化的长处在于可以快速动员、组织劳动力,进行大规模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而从农业合作化向农业集体化的转变,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推进农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实现农业机械化。

对农田水利建设的大规模投入,提高了防灾抗灾能力,为农业的稳产高产打下了良好基础。推动农业机械化进程,没有农业机械化,农业工业化是不可想像的。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求一定的基础,个体小农经济条件下是不可能出现机械化的。

正是农业合作化使得农业机械化成为可能和现实。因为无论是农业机械的使用还是化肥的使用,都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或者才能大量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合作化

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

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稳步前时的方针和自愿互利,及时地领导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采取积极引导,贯彻了依靠贫下中农,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创造了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先实现合作化后实现机械化的经验、国家帮助的原则。2、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根据我国农业的特点和农民的习惯,采取互助组、典型示范、初级社、高级社等由低级向高级的步骤和形式,逐步地引导农民摆脱私有制走上公有制道路。3、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指导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1

>>>>全文在线阅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