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这个单位是属于行政单位吗?它与科技局有什么区别呢?
“科协”,是科学技术协会简称,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和人民团体,不是政府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因而也不属于行政单位。
各级科学技术学会,作为同级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为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任务是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中国科协以及省市区科协的一些下属单位是事业单位。科技局一般是政府组成部门,具有行政执法权,属于行政单位。科学技术局与知识产权局是同一个机构吗?两个局有什么关系?好像两个机构都管专利技术的?
不是同一个机构,但是很多地方两个机构会在一起办公。首先是率属机构不同。科技局是科技部的分支机构,知识产权局是国知局的分支机构,其次,分工也不同。知识产权局侧重于专利技术的认定,而科技局侧重于专利技术的转化。
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能是什么?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制定下达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省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六)研究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和全省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省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全省油区管理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十)统筹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协调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负责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 (十二)研究拟订全省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 (十三)组织协调全省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 (十五)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煤炭工业管理、无线电管理和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北京科技主管部门是科技局吗?在什么地方?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工信局是做什么的
科工信局全名科技工信局。机构职责如下
(一)组织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和计划工作。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统筹申报和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工作,协调市科技重大专项与省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与配套。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等各类市级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工程计划;负责相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牵头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二)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三)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四)主管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相关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参与高新创业投资有关工作;积极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
(五)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建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建议。
(六)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负责国际科学合作项目的审定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牵头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技奖励、技术保密、科技评估、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八)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二)拟订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推进全民创业。
(十三)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通信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节能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十四)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公路、水运、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物流外包,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五)指导全市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承担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六)组织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它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行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十七)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资源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工信局
工信局是2010年中国机构改革后改名为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工信局,以前叫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经济运行科等机构。
根据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拟定近期和年度工业发展目标;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与企业的关系等工作。
相关职能
(一)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分析监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拟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与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四)对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抓好重大工业项目的督查与协调;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政策,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研究提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办法及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全民创业。
(七)负责工业节能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津市市人民政府-科技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