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国防动员委员会是一种什么性质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全国国防动员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2、组织拟订国防动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措施。
3、组织编制国防动员规划、计划。
4、检查监督国防动员法规的实施和国防动员计划的执行。
5、协调军事、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国防动员工作。
6、组织领导全国的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国防教育工作。
7、行使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的其他职权。
扩展资料
广西党委武委会暨国防动员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全力支持打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攻坚战,切实通过军民融合发展破解国防动员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国防教育要以融合提实效,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支持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后备力量要以融合促转型,抓好民兵应急分队、海上民兵分队、新型预备役部队和边防民兵战备执勤力量建设,打造高素质专武干部队伍,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兵员征集要以融合解难题,从征兵宣传、优待优抚政策、奖励激励机制等方面综合施策,确保兵员质量。设施建设和新兴产业要以融合增效能,盘活各种资源,培育战斗力新的增长点。
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把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纳入区“十三五”规划,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增强军民融合的内动力和约束力,确保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西党委武委会暨国防动员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
国防动员委员会由哪些单位和人员组成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定于1994年11月成立。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总理兼任,副主任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领导兼任,其成员包括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部、铁道部、商务部、卫生部、民航总局等国家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有关负责人。各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均设立相应的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主管本区域的动员工作。
国防动员部下属单位有哪些?
国防动员部下辖除新疆军区、北京卫戍区和西藏军区以外的所有省市自治区军区。
除北京卫戍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外,28省军区已经转隶至新组建的国防动员部麾下。国防动员部已经由总参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转变为一个直接管理至少28个省军区、警备区在内的大军区级单位。
组建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是为了履行组织指导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职能,领导管理省军区,有利于从战略层面加强对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的组织领导,是构建中国特色国防动员体系的一个重要举措。国防动员部被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领导管理规模庞大的省军区系统。
中共建政后,在各省、自治区设立了省级军区,直辖市则分别设立卫戍区或警备区,其中北京设立卫戍区,天津、上海、重庆设立了警备区。军改前,中国共设立27个省级军区,1个卫戍区,3个警备区。
省军区建制一般为正军职,职能主要是:协调军地关系,征兵(退伍安置)工作,地方部队建设、训练、管理等。另外,边防守备部队、预备役师(团)的日常管理工作通常也由省军区负责。
此轮军改前,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作为二线部队,即地方守备部队,同样与野战部队(集团军)划归七大军区管辖。军改后,大军区撤销,重划战区,只负责联训联战,省军区改由国防动员部接手。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动员部,前身为1930年八总部时期代与总参、总政平行的“总动员武装部”。1958年7月,因百万大裁军,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关于改变组织体制的决议(草案)》,根据该决议并入原总参谋部。
2016年1月,设立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动员部,即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是军改后设立的新部门。其主要职责为在精简常备军的同时,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是增强国防实力、保卫国家安全的需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动员部
国防动员的组织体系是由什么机构组成
1.决策机构
2.执行机构3.协调机构国防动员部下设那些局
国防动员部下设一厅五局:办公厅,动员征集局,政治工作局,民兵预备役局,边防局,人民防空局。
简述我国国防动员体制和武装力量的形成和发展
1994年1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是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主管全国国防动员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组织实施国家国防动员工作;协调国防动员工作中经济与军事、军队与政府、人力与物力之间的关系,以增强国防实力,提高平战转换能力。 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2、组织拟订国防动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措施。 3、组织编制国防动员规划、计划。 4、检查监督国防动员法规的实施和国防动员计划的执行。 5、协调军事、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国防动员工作。 6、组织领导全国的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 7、行使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的其他职权。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军队四总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