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时髦的作文怎么写?
时尚总是当代的热门话题人们对时尚的追求也从未变过,真正的时尚应是美的,有内涵的。
古代丝绸之路的开通,古中国的商品被骆驼载往欧洲。一时间,欧洲人被中国的“玩意儿”给迷住了,人们使用中国的瓷器、香料等与中国有关的物品都成为了一种时尚。其中最耀眼的时尚东西,就是丝绸了。欧洲人将其视为异宝,是高贵身份的象征,它的价格甚至比黄金还要贵。这种时尚,它表现出了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盛况,这种时尚是对美的推崇,是对先进生产技术的充分认可。它促进着社会的开化和发展,是一种真正的时尚。 类似的时尚还有很多。上个世纪的法国女人香奈儿,打破人们的认识常规,在巴黎开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种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轰动。但还不仅如此,随后她又自己设计了一款简单轻便而又有别于当时那种撑着沉重的铁箍的紧腰阔摆裙的裙子,还极力宣扬女性应有表现美的自由与权力,鼓励女性大胆解放自己。一时间她更是名声大噪,成为了欧洲时尚的风向标。再后来,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对时尚的理解打破了传统,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锢,以合乎人性的美为核心,增添了时尚的内涵,沉淀为了永恒的经典。 不过世界上也有着许多别样的“时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随潮流,不分辨好坏,着奇装异服,弄打眼的发型,写另类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泛滥的流行歌曲,这些人们定义的时尚,与其说是时尚,还不如说是“伪时尚”更加贴切些。表面上看着觉得很酷,很拉风,感觉与别人不同,实际上不过是流于形式,只为迎合肤浅的娱乐,没有真正的内涵,更别提什么高雅格调了。 真正的时尚能给人审美的愉悦,能够从心底发自内心的承认,能给人一种精神力量,这样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时尚达人!以时尚为话题的作文
时尚还是经典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 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 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百年来人们吟颂的文章诗赋;时尚,就是巴黎灯光闪耀的T形台,纽约街头的涂鸦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摇滚乐和镁光灯下的娱乐圈,时尚与经典本来就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身着时尚服饰的人们穿梭于古老的园林中,用手中的数码相机记录下建筑的经典,这就是时代的体现,证明了时尚与经典是能够相互交融的。在各自生存的空间里也能够留下对方存在的空间。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试想如果我们只能穿着一色的衣饰读古老的文章,生活还会多彩吗?如果不借助于一些时尚的方式,经典也是无法传承的。 而时下人们关于经典与时尚的争论源于一个认识的误区。有人认为经典就是古老,时尚就是前卫激进,时代的更新必然要求击破一切古老的东西。其实,经典作为曾经的一种时代的体现,是不需要颠覆的,真正的经典必然能接受时代的考验,否则是不能被称为经典的。时尚也必须符合一种时尚的规律,盲目地破除经典、颠覆经典不是真正的时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阵热潮或旋风,但待人们清醒后也会领悟到这其中的差别,还真正的时尚以本来面目。 时尚还是经典,就如鱼与熊掌,因为它们同样美好。而又不同于鱼和熊掌,因为它们可以兼得。同样味美而有营养,又可兼得,何乐而不为呢?有关《品味时尚》的作文
我,像是一只迷途的小羊羔,瞪着一双清澄的双眼好奇的打量着万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诉我,我将跨往何方? 不可否认,时尚文化,像一个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迈进。不管你赞美它也好,鄙视它也罢,它像一股滚滚的洪流无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总有它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时尚文化亦是如此。现在的我们,被学习、生活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来,时尚的文化为我们找到了一个释放的出口。它可听,可观,可读,像一个花枝招展的小精灵,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当我烦心时,“加菲猫”,“流氓兔”会“嗖嗖”地从屏幕上跳下来,晃着它们胖滚滚、毛绒绒的身体,逗我开心;当我兴奋的时候,便肆意地在沙发上跳上跳下,嘴里哼着《双节棍》——“哼哼哈嘻!” 时尚文化,是一抹灿烂的朝阳,它洒在我的身上,变幻出斑斓的色彩。 然而,时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尔岑面对年青人热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顾地说:“流行都是好的。怎么,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吗?” 的确,大众的文化品味,并不一定是高品味。时下,一些花里胡俏(梢),令人眼花缭乱的快餐资讯扑(铺)天盖地,“占领”了青年人的眼球。它们,将热辣身材,漂亮脸蛋为卖点,以文化人,娱乐界人士的隐私为哗众取宠的标签,大张旗鼓,“名正言顺”地进军市场。而一些以思想内容为“资讯”,坚守自己经典文化品味的杂志期刊,却像一个散佚的游子,寂寞地摆在书坛上,静待人们领他们回家。这又不得不让我们忧心冲冲(忡忡): “夜莺的歌声,会淹没于急于觅食的麻雀的啁啾声中吗?” 我听到冥冥中,自己心灵的一声响亮的回答:“不会。我不会。” 是的,我将把握好自己对文化追求的方向盘。在心灵中永远绕着一缕香烟,不会被尘世的纷纷扰扰所干扰。 我会让惬意的清风吹动我的发丝,轻声吟唱《同桌的你》,羞涩地聆听心灵地悸动; 也会勇敢地拒绝浓妆艳抹的时尚信息,留给心灵一片宁静,任时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只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将长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轻声而有力地说,然后微笑。时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义。南唐后主李煜酷爱小脚,裹小脚成了当时女性的时尚,并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今天,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LV的包包、保时捷的跑车、一掷千金的灯红酒绿成为了一种时尚。但这种时尚仅仅是由氢和氧两种元素构成的新的物质而已,经不起人们的品味,虚华时尚的背后是更加空虚的心。真正的时尚应该犹如一壶上好的观音,经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冲泡依然能够沁人心扉,耐人品味。人世间,千变万化而又亘古不变,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经得起品味的莫过于历史了。王侯将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罢,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时尚在变化着,不变的却是历史,品味历史便是品味最长久的时尚。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哥萨克的故乡,看一眼由因为不愿意世界上再出现第二座类似建筑而被沙皇挖掉双眼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克里姆林宫,亲吻一下半个世纪前把成千上万优秀的俄罗斯儿女直接送上前线的红场。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克里姆林宫美丽依然,红场上似乎还回荡着雄壮的《莫斯科保卫者之歌》,伏尔加河默默地记录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尔加河在向我们静静地诉说着拿破仑的大军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严寒之下的;博克元帅又是如何从莫斯科退去的,虽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团军群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的尖顶。她又在向我们诉说着苏联红军的19次斯大林突击,从莫斯科到基辅,从华沙到维也纳,从贝尔格莱德到柏林,一百万的苏联红军长眠在了异国的土地上。一百万优秀的苏联儿女带来的是大片惨遭战火蹂躏土地的解放,带来的是红场上19次的礼炮,带来的是一个从战火中重新站立气啦的苏联。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进古代巴比伦王国,走进号称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刚从河里钓上来的鱼,吃着巴格达盛产的椰枣,呼吸者从历史深处刮来的风。虽然今天的伊拉克战火不断,虽然生活在厚重历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为生存而挣扎着,虽然挥舞着军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战火中灰飞烟灭,但伊拉克人民的鲜血和泪水依然记录着她的历史。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耶路撒冷,看一眼这座诞生了世界两大宗教的圣城。走进阿克萨清真寺,探究穆斯林心中那股强大异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兰世界斋月的肃穆。还要走进饱受苦难的犹太人心中的圣地——哭墙。感受能够将全世界犹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够在五次中东战争中都能反败为胜的神奇力量,还要走进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犹太人的知恩图报。耶路撒冷,犹如从历史中走来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在互相残杀,留给后人的只有千年一叹。 历史是永久的时尚,是最经得起品味的时尚,是亘古不变的时尚。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罗河、泰姬陵、玛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历史,品味时尚。品味时尚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 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那铜牌仍旧挂在侧墙上,被擦得铮亮。那上面赫然写着“苏州薛家第xx代刺绣真传”,其刺绣工艺作为文化遗产被得到保护。不知道那家不甘心地被迫迁址的旗舰店的经理,可曾明白这店为何代替了她的旗舰店,成为永恒的时尚为人们所品味、保护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关于流行时尚的作文
时尚流行我心定
时尚,是社会在一定时间段流行的习俗和风气,有人也称之为“时髦”和“新潮”。 当今的现实生活中,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时尚”竞相展示着它们的身姿,赢得了一部分人,尤其是年青人的青睐。 时尚,关键在于流行,且不说流行不一定是好的,“因为流行性感冒也流行,艾滋病也流行”,就是流行本身,既为流行,谁来引领,谁来推动,流行动机何在,目的何在,效果如何? “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爱细腰,宫女多饿死”,“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城中好广袖,四方全匹帛” 。潮流与时尚的兴起,往往前有引领,后有推动,中间大多为身不由已,言不由衷,随大流而矣。但相互激荡,推波助澜,来势其汹,去势之猛,超乎人们的想象。 我们这个民族是一个模仿性、从众性太强的民族,往往什么东西一出现,常常是不问青红皂白,不问来龙去脉,不问所以然,便一哄而起,一拥而上,从众而行,所以流行的速度,波及的范围,较之恶性传染病,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结果,往往让人瞠目结舌。 五千年的文明,太古老了,让我们也有些陌生、疏远;好在新中国50多年的历史,离我们尚不太遥远,许许多多的事情,我们仍然记忆犹新。回顾50多年的风风雨雨,我们一哄而起,一哄而散的事情还少吗?而这一哄而起,一哄而散,仅仅是头脑发热,缺乏理性的行为,给中华民族,给百姓苍生,造成多么大的灾难啊! 如今倒好,人们似乎走出了过去政治的狂热,走入了经济的“冷静”,但扪心自问,我们真正冷静了吗?不说其他,单就流行,我们依然处在非理性的状态。 现在有时装设计师,时装模特,时装发布会,而且有形象设计师,色彩顾问,等等等等。女性的服装一季一流行,一年几变化,真是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给,即让男人简单、呆板,几年、几十年一惯制的西装,如今也颇有流行的讲究。过去的两粒扣西装不时兴,不流行了,今年流行三粒扣,明年流行四粒扣……此时流行圆驳头大翻领,彼时流行方驳头小翻领……让老实巴脚的男人们也手足无措,不知穿什么好了。 而如今年青人的流行,就更多了,多得让他们的父辈都如坠雾里,不明就里。 流行归流行,但是谁人受益?是商家无疑。但一个腹有诗书,气宇轩昂的男人,即让衣着平常、素朴,无论三粒扣,还是四粒扣的西服,抑或一件中式的布衣布衣,我想,他的形象、气质也一样不逊于一个油头粉面,珠光宝气的人,而且孰优孰劣,不言自明。 《晋书》本传里记阮咸,说“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服,皆锦绮灿目。咸以竿挂大布犊鼻于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复尔耳!’” 人家晾晒出来的衣服都非常漂亮,家贫困窘的阮咸,没有什么好衣服可晒,但是又喜欢流行,也要晾晒衣服,只好用竹竿当院挂出粗布短裤,有人奇怪他的行为,不以为然,他只得自我解嘲地说:不能免俗,姑且如此而已! 如今,我们盲目跟风,一味热衷于流行,又在多大程度上与阮咸的“不免能俗,聊复尔耳”不同呢? 在一个时尚流行,风水轮流转的时代,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的人,应该不为世俗所动,不为流行所动,认准自己的事业,认定自己的方向,入静、入定,伏下身子,潜下心来,踏踏实实,稳步前行。 流行时尚,皆为过眼云烟,唯有学问事业,长留世间。 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轻自贱,没有主见,莫为流行所动。作文素材:品味时尚
2、“时尚”:
①当时的风尚;一时的习尚②仿照当时宫廷妇女服装的样式和时尚3、“品味+时尚” 经典素材 时髦解 (时尚溯源) 时髦就是毛发,常常是在失去了以后才能真切地感觉到。 汉字的“髦”,最初指的就是毛发,或毛发中偏长的部分,后来演变成杰出人物的代称,如“士之俊选者譬为髦也”以及“士中之俊,如毛中之髦”——当然,他们全部都是男性。 因此,所谓“时髦”的意思,即某个特定时代或特定语境之下的“成功之士”(髦士)及其倡导的一种风气。“时髦”与“时贤”几乎可以成为同义词,而陈寅恪先生“不与时贤争短长”之句,“短长”之间似乎隐然有毛发存焉。 此外,“髦”字还是一种俗称“天门冬”的植物的古称。这种百合科的多年蔓生植物,形态极为繁密,能开白色的花,会结绿色的浆果,生命力分外旺盛;宜观赏,可食用,能入药,作用十分广泛。 因此,我觉得“时髦”那样立竿见影地提供一种杂糅着草和毛发的丰富联想,长短,枯荣,繁茂,飘逸,稀疏,杂乱,坚强,轻浮,蔓延,脱落。 这样的一缕毛发,可以是一种思想、行为、语言、句子,也可以是一种装扮、技术、质材、颜色、器具、声音、气味等等。人是地球上惟一懂得制造时髦并且会赶时髦的生物,尽管有毛发的动物不独人类。与动物相比,毛发之于人类的象征性远高于实用性,但是对于人类来说,毛发不仅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 赫尔岑不听流行音乐 (流行的不一定是高尚的) 俄国著名文学批判家赫尔岑年轻时,被轻佻的音乐弄得非常厌烦,便用双手捂住耳朵。“演奏的是流行音乐乐曲。”主人解释到。“流行的乐曲就一定高尚吗?”主人听了很是吃惊:“不高尚的东西怎么能流行呢?”赫尔岑笑了:“那么,流行性感冒也是高尚的了。”说罢,头也不回地走了。 “哈狗帮”肆虐上海校园 (另类时尚有隐忧) 最近,“哈狗帮”的音乐在中学生中流行开来,他们认为是另类、时尚,谁把其中的脏歌唱得最响,谁就是“孩子王”。尽管上海坚决制止这样的色情暴力文化流进,但“聪明”的盗版音像店老板竟然以此为商机,通过非法渠道积极进货。 “唱得越响越英雄” ,讲起“哈狗帮”,学生们都眉飞色舞,谁不听“哈狗帮”谁就落伍了。据学生说,“哈狗帮”是台湾一支乐队,他们的饶舌音乐特别刺激,歌词满是脏话和色情描写,真过瘾。 教育专家认为,这些所谓另类时尚的文化其实杀伤力很大。学生们在接触色情暴力思想时,会逐渐减弱心理抵抗能力,慢慢接受其中的心理暗示,扭曲正确的世界观,还可能走上犯罪之路。学生喜欢寻找“刺激”是青春期叛逆心理在作怪。“哈狗帮”满足了学生对“另类文化”的好奇心,教师和家长不妨和他们聊聊,引导他们重新回到主流文化。 科特勒换表 (看似时尚,实为实用) 国际营销大师科特勒在上海的一次演讲中,透露了自己3年中4次换表的经历。第一次看中了一款带计算器的日本表,不到半年,这款日本表出了可储存50个电话号码的新款式,他又换了新表;又过了大半年,这款表增加了世界时功能,他又把旧表换下。他说,手表增加新的功能,他还会换。科特勒换表,不是为了时尚。他是感到新换的手表,可以降低办事成本。他的这种需要,被日本手表生产商敏锐地捕捉到了。当然,并不是他一人有这种需求,而是有无数的消费者潜伏着这种需求。当我们面对一位营销大师也被日本商人引导着消费的时候,不得不对日本企业家善于发现市场需求、引发市场消费的能力表示钦佩。际上,日本生产商对产品功能重要性的认识,不仅表现在手表、汽车这类高端产品上,也表现在生活中每天使用的日常用品上。几年前,就曾见到一位中国教授从日本带来的一把切菜刀,菜刀的一面贴有一层薄片,防止菜刀粘住食品。这类小改革,打开了一片市场。因此,无论是什么产品,只要按照消费需求实行新的功能开发,它的市场就存在不断开拓的可能。 酷文化在流行 (酷与时尚) 在日前公布的一项中学生文化调查显示,中学生时尚生活的基本出发点是:我要“酷”。 在北京、保定、上海、苏州、广州、佛山进行的这项中学生文化调查显示,中学生所认为的酷的主要含义是:一种勇气,一种能力,是个性的一种充分张扬,而不是简单的追随与模仿。 调查显示,近7成的学生想酷,但并没有按照酷的标准去实践。 调查列出的前卫活动中,流行程度最高的是上网和染发,边上学边打工也被很多学生认为是“将要尝试”的。 酷的标志:得票率最高的是“刺激”类的极限运动(如攀岩、滑板等)。其次是“不同凡响的生活质量和形象” ,再往下是“追星”和“扮靓”。接受冷色调流行色:中学生最喜欢的颜色是浅黄、天蓝、白色,而几乎无人喜欢砖红、橘红、土黄、深紫等色调。女生喜欢白色的多,而男生喜欢黑色的居多。男生喜欢冷色调的比例占到了47%,女生则仅为36.9%。调查认为,喜欢冷色调也是中学生酷的一种表现,他们希望以冷傲色调反衬出一种内心向往的格调。 他们卷入电子化生活,中意创意型职业。研究人员认为,尽管很多想法比较幼稚,但中学生的时尚性思维,应该得到大人和社会的更多关注,他们所具备的梦想、创造、前卫、挑战的能力,可能正是现代中国人在快速变化的社会中抓住机会的真正能力和心理素质。 Punk与Hip-Hop (反传统成为时尚) 在现代社会中,上流阶层仍然占据着社会时尚潮流的主导地位,而工薪劳动阶层则有着自己的一套认同方式。20世纪70年代末期,Punk利用自己独特的穿着和装扮方式挑战着上流社会的意识形态,并与传统的社会秩序分庭抗礼。他们穿破烂衣服,佩带金属链子,将头发黏合成尖状并染成鲜艳的颜色。服饰装束不再是篱笆或桥梁,而成为与主流社会时尚价值观相抗争的武器。这一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流行的Hip-Hop文化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作为一种街头亚文化,Hip-Hop首先体现于服装及言行独特的欧美都市年轻人身上,他们模仿摇滚乐手的装扮,喜爱唱快板歌,跳霹雳舞,沿街涂鸦。尽管西方主流媒体和多数人群对此抨击不断,但始终没有能够彻底阻止Punk与Hip-Hop一族的大胆示威和公开挑战。Run-D.M.C.在Rock Box中宣称:“Calvin Klein从来就不是我的朋友,我不想让任何人的名字印在我的衣服后面。”20多年来,在西方乐坛Punk与Hip-Hop答案:时尚是什么作文
什么是时尚
有人说读书是时尚,有人说美丽是时尚,有人说游览是时尚,有人说歌曲也是时尚...那究竟什么是时尚呢?这个问题让每一个人都着么不懂,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时尚。对有些人来说,书就是时尚。时时捧着一本书来读,使人沉迷,使人陶醉。不知不觉就进入了书的世界,徜徉在书海里,饱读一本本书,补充自己的精神营养,乐趣无穷,这何尝不是一种时尚?对有些人来说,旅游就是时尚。遍布祖国的大好河山,游览世界万物,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沉醉在每一处奇石,每一座险峰,每一潭碧水,每一片芬芳....陶冶情操,这何尝不是一种时尚?对有些人来说,歌曲就是时尚。每一首歌曲就像一首首诗歌,使人心旷神怡,摆脱一切的烦恼,常常保持一种良好的心境,引入想象之中,这何尝不是一种时尚?...可有些人却不喜欢这些美好的时尚,一味的追求时髦。哪知?这并不是真正的时尚,而是一种庸俗呀。真正的时尚是高雅的,是健康的,是文明的,是向上的。其实每个人都有时尚,时尚属于每一个人,时尚就是一种高雅的情趣,是一种体现一个人追求健康美好生活的情趣!同学们,我们要追求时尚,追求高雅的时尚!时髦不一定是美800字作文
当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样把自己打扮得更加漂亮,以成为许多青年朋友格外关注的问题。不少人认为“时髦就是美。
对此,我不敢苟同。我认为美是有一定的客观标准的,而时髦只是一种时尚,它反映了在一定的社会环境里,人们对美的一种看法,但并不能说时髦就是一种美。在过去曾经时髦的事物中,那些真正具有美学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它们能够经历时代的考验,保存下来了;也有许多水准不高的,都被无情的淘汰了。在四五十年代,青年人兴戴军帽,身着绿军装,腰间系一条武装带,这就是当年风靡全国的一种时髦,但这美吗?倘若让如今的大姑娘、小伙子这一身打扮去上街,未必有人能做到。同样,奇装异服的潮流未必见得美。比如前两年风行世界的宽松时装,既没色彩也没线条,一件件又宽又长的“布”挂在身上,这样美吗?我们许多青年人却如痴如醉,大力效仿。今年一翻时装杂志,却又流行紧身衣服,于是“宽松”即刻被废弃,女孩子们一哄而上转而追求起“线条”来了。如此盲目追求时髦,.一味效仿港台,海外时装,分不清糟粕与精华,常常把腐朽当作“时髦”,把颓废视为“新奇”,结果弄巧成拙反而丢掉了自己原有的美。法国作家卢梭在他的《爱弥儿》中这样写道:“真正的美,是美在它本身能显示出奕奕神采,爱好时髦是一种不良风尚,因为她的容貌是不因她所爱好的时髦而改变的。”他的话很有道理。有些人欣赏报刊上“朋克”的装束,其实那是外国一些青年因对社会现实不满,对前途感到迷茫,故意在衣着上别出心裁,借以发泄颓唐的情绪。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青年何必要无病呻吟、生硬的模仿呢? 那么在行行色色的时髦中哪些称得上美呢?我认为美应该是简单大方,符合自己个性的,而那种娇柔做作,奇形怪状的东西是称不上美的。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说过:“朴素是美的必要条件。”他的作品《安娜?卡列尼娜》中恰恰有一段情节表现了这种看法“吉蒂为了在宴会上夺目,连裙子上每一个褶都作了精心研究,却没有人理睬她;相反,身穿日常的黑色天鹅绒衣裙的安娜使举座为之倾倒。这就是朴素之美所具有的魅力。李白有这样两句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所赞美的正是朴素、自然的美。我们社会注意国家的青年也应该追求朴素大方美感。 我们应从外来文化中取出精华,创造一种朴素、大方、健康,具有时代特色的美。应该培养正确的审美观,这就必须在文化修养、思想水平方面多下功夫,真正理解美的含义。 那种认为“时髦就是美”的看法是不对的,所以会产生这样糊涂的观念,主要是因为缺乏正确的审美观和盲目崇拜西方文化。我国有自己悠长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有自己长期以来形成的审美风格。我们并非排外主义者,并不是说外国流行的东西就一定不好,一定要正确对待。 时髦,并不一定就是美。我们自己应当有一个衡量自己的标准,符合自己就可以了。当你大胆追求美的时候,切不可让“时髦”迷住了双眼。丧失对美的正确判断。应当让朴素、健康大方的美来装点我们的生活。关于谈时髦的议论文作文
时髦小议
时髦即时尚,是永远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回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充斥整个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当然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垄断,男士是一身皮尔卡丹西服或鳄鱼T恤,女士周身“夏奈尔5号”的香水和和满眼进奥的杰作,令人咋舌的价格,无疑使这一群人成为时尚的先锋。你的羡慕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的决心也是惊人的。 一年之后,当你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积蓄换回一身名牌时,虚荣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可是好景不长,风行一时的雅皮风已被强劲的休闲风所替代了。天哪,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 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们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朋克与摇滚与非主流,卷起一股所谓世纪末的情怀的潮流。身着迷你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的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认不出镜中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地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地追求时尚的过程中,你失去了最美丽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事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