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更换号码会更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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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更换号码会更改吗

  会的,护照更换,护照号码是会变的。新护照上会备注旧护照的号码。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一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4条,授权香港特区政府签发给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护照,由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馆处则为旅外公民代为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护照一般效期为10年,16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效期则为5年。

香港人办理护照需要什么资料

持有效的香港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即可往返内地。

香港人到内地首先要办理(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又称(回乡证)或(回乡卡),申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话,就只有到位於全港各区指定的(香港中国旅行社或分社)办理有关申请手续,而(香港中国旅行社)是唯一获国家授权在香港统一申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手续的机构.

(香港中国旅行社)官方网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制作

护照使用中文繁体字和英文两种文字,封面为深蓝色软皮。

香港护照规格为125×88 毫米(mm),分32页型和48页型两种。护照使用中文繁体字和英文两种文字,封面为深蓝色软皮,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烫金图案和护照中、英文全称的烫金文字。护照封面内页为“请求页”,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一致。

本护照的签发、换发、补发、及加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本护照持有人为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居留权和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利。

扩展资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上述护照和证件,前往各国和各地区有效,并载明持有人有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利。

2、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中央人民政府协助或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各国或各地区缔结互免签证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拥有香港特区护照可否同时拥有中国护照?

可以同时拥有香港护照和中国护照,这是一国两制机制下衍生出来的一种情况。办香港特区护照本身不强制需要注销内地户口,这不属于“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馆处则为旅外公民代为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护照一般效期为10年,16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效期则为5年。

163国给予香港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者落地签证的入境安排。

2004年4月1日起,香港护照持有人前往日本可以获得免签证待遇,致使该年全年的香港护照申请人数达63万宗,比较2003年的47万宗剧增1/3。

扩展资料

申请资格

中国公民;

香港永久性居民;

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虽然《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未满11岁人士不用登记领取身份证,惟基于上述《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条例》规定,11岁以下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儿童,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时,必须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可以邮寄、投递、在网站上或者亲临入境事务处办事处递交香港护照申请书。在海外居住的申请人则以可以经由中国驻外国使领馆递交申请。审批申请及印制护照个人资料的工作,均由入境事务处办理。

由2007年12月22日起,18岁或以上的合资格成年申请人,不论身处香港或海外,均可以在网上递交香港护照申请。惟护照遗失或者损毁,则必须亲身递交换领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护照

中国公民如何在境外申办港澳特区护照及旅行证件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可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员入境、逗留和离境实行出入境管制。港澳特区的中国居民在其他国家旅行,应分别按规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区护照,或及其他旅行证件。

港、澳特区中国公民回内地应申请持用港澳同胞回乡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一)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1.哪些人可以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特区旅行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护照签发给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香港特区其他旅行证件签发给在香港特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

2.在国外的香港中国公民如何申请特区护照?

在国外的申请人可选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或直接向特区入境事务处申办特区护照。申请人可选择亲自前往或邮寄两种申请方式,但在申请或领取护照时至少有一次必须亲自前往驻外使领馆或特区入境事务处,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正本,以便核查。

3.向驻外使领馆申请香港特区护照须办理哪些手续?

(1)填写特区护照有关申请表。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海外)说明书及申请书》(可向驻外使领馆索取),并填写申请表。16岁或以上申请人填写ID843表,16岁以下儿童填写ID844表。

(2)递交照片。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3张正面、头部、免冠、无头饰、近期彩色照片(尺寸在50 mm×40 mm至55×45 mm之间)。照片背景色调不得为白、黄、黑三色,最好是蓝色或红褐色,中度的蓝色、红褐色、紫色、绿色或粉红色亦可。照片应干净、整洁,不能有白花点、黑点或折叠痕迹,以免影响效果,亦不能在照片背面书写。

(3)填写付款表(ID853表)并交纳特区入境处签发特区护照的费用、寄回护照的邮寄费,以及驻外使领馆的手续费、寄送申请资料的邮寄费、护照邮寄费(参见附表)。

4.向驻外使领馆申请香港特区护照须提供哪些材料?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享有香港特区的居留权但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必须在申请特区护照的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除此情况外,驻外使领馆不受理单独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事宜)。申请人须详细参阅《侨居海外十八岁或以上的人士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说明书》及《侨居海外十八岁以下的人士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说明书》(可向驻外使领馆索取),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填写ROP143A或ROP144A表,同时提供照片和原持有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有关证明文件。

(2)16岁以上至18岁以下的人士可以作为申请人为本人申请特区护照,但须征得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并提交同意此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身份证及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经父亲同意的申请,须出示父母的结婚证书复印件或法庭颁令,以证明父亲是申请人的合法监护人。

(3)16岁以下儿童必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作为申请人为其申请特区护照,须提交该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旅行证件复印件及该儿童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关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父亲提出的申请,须出示父母的结婚证书或法庭颁令的复印件,以证明父亲是该儿童的合法监护人。

(4)11岁以下儿童,除须提供上述16岁以下儿童所须提供的资料外,还须出示载有该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及附有照片的学校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填妥的“副署事项表格”,以证明该儿童的身份。

(5)从未持有香港身份证(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带有照片的文件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6)如申请人在中国(包括香港特区)以外地区出生,申请人或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还须填写《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补充资料》表格(可向驻外使领馆索取),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以便特区入境处审核申请人的中国香港公民身份资格。

(7)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必须清晰。复印件不予退还。

5.如何领取护照?

申请人申请护照的资格将由特区入境事务处审定,一般需要2个月时间。驻外使领馆在接到特区入境事务处寄回的护照后,将通知申请人亲自领取,或按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将制作好的特区护照寄发给申请人。

6.领取特区护照后,原持用旅行证件如何处理?

原持身份证明书(CI)的申请人须在领取特区护照时,将CI交驻外使领馆注销,注销后的CI可退还本人。申请人原持有的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无需收缴或注销。

7.对未获批准的申请,如何上诉?

根据香港特区护照的有关法例,申请人如对特区入境处所作出的决定不满,可向特区入境处陈述理由,要求重新考虑对其申请的决定,亦可向香港特区护照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人须在收到有关决定后90天之内(上诉委员会主席可视情延长此期限)将上诉通知书送达委员会秘书。上诉通知书须列明上诉理由及有关事实。上诉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二)申请香港特区其他旅行证件及应急证件

申请其他旅行证的人士可向驻外使领馆索取相应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表格,提交相关材料,交纳有关费用(参见附表)。领取新的DI、香港海员身份证时,须将原持用证件交驻外使领馆注销,注销后可退还本人。

当事人持用的特区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发生丢失或毁损等紧急情况时,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应急证件------入境身份陈述书(DECLARATION OF IDENTITY FOR ENTRY PURPOSE),以便及时返回香港。办理应急证件交费办法参见附表。

(三)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及旅行证

澳门特区护照和旅行证(以下统称“旅行证件”)采取了如指纹识别等一系列措施,与香港特区护照要求有所不同,因此,目前我驻外使领馆尚不具备直接受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条件。

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或直接向特区入境事务处申办特区护照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海外邮寄申请须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

澳门议事亭前地20号身份证明局局长收

Director of Identification Department of Macau SAR,Largo Do Senado, No. 20, Macau (via Hong Kong)

电话:(0853)356615,传真:(0853)374300

无证件或证件过期、需回澳门申请办理证件的澳门居民,可向驻外使领馆请求协助

香港永居身份未办身份证,如何办香港护照

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1)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的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享有居留权,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时,须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除提交上述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所需文件外,还须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表》(18岁或以上人士填写ROP143表,18岁以下人士填写ROP144表)。

2、提供下列任何一种证件(正本及影印件):

(1)“香港身份证明书”(简称CI);

(2)“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简称BNO);

(3)“英国属土公民(香港)护照”(简称BDTC);

(4)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在香港享有居留权的证件。

3、如申请人没有上述证件,请提供下列任何一组证明文件(正本及影印件):

(1)出生证明书;父亲或母亲在香港定居的证明文件,例如已签注无条件限制居留的旅行证件;如只是父亲在香港定居,则需递交父母亲的结婚证书。

(2)在香港曾连续通常居住满七年的证明文件,如就学文件、工作证明、正式收据、银行单据等。

(3)出生证明书;父亲或母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他们何时取得香港居留权的证明文件,如旅行证件;若只是父亲有香港居留权,则需递交父母亲的结婚证书。

4、彩色近照一式两张。

5、如申请人原持有香港身份证(非永久性),应在递交申请时把该身份证交出。

6、身份证申请只可与特区护照申请一并递交,不能单独申请。

请问香港特区护照的照片是多大的 什么底的?

相片的背景应为白色 。相片尺寸必须为40毫米 ( 阔 ) 乘50亳米 ( 高 ) ,相片中人士由下颚至头顶的尺寸应为32 毫米至36 毫 米 ,头顶上须保留适当空位 。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4条,授权香港特区政府签发给中国籍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护照,由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馆处则为旅外公民代为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护照一般效期为10年,16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效期则为5年。165国给予香港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者落地签证的入境安排。

扩展资料

《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未满11岁人士不用登记领取身份证,惟基于上述《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条例》规定,11岁以下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儿童,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时,必须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可以邮寄、投递、在网站上或者亲临入境事务处办事处递交香港护照申请书。在海外居住的申请人则以可以经由中国驻外国使领馆递交申请。审批申请及印制护照个人资料的工作,均由入境事务处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入境事务处—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的相片规格

香港特区护照往马来西亚要签证吗

不需要签证的。

香港特区护照(看下图)免签证 (到152个国家,包括欧盟,巴西,加拿大,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南非和韩国。)

拓展资料:

1、《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一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4条,授权香港特区政府签发给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馆处则为旅外公民代为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护照一般效期为10年,16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效期则为5年。香港护照签发至今,共计有三个版本。三个版本的封面设计大致相同,但在防伪特征、持照人照片及内容有明显的区别。

2、申请资格

中国公民;

香港永久性居民;

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可以邮寄、投递、在网站上或者亲临入境事务处办事处递交香港护照申请书。在海外居住的申请人则以可以经由中国驻外国使领馆递交申请。审批申请及印制护照个人资料的工作,均由入境事务处办理。

由2007年12月22日起,18岁或以上的合资格成年申请人,不论身处香港或海外,均可以在网上递交香港护照申请。惟护照遗失或者损毁,则必须亲身递交换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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