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红十字运动,国际红十字会运动有哪些基本原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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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红十字会运动有哪些基本原则呢?

国际红十字会基本原则 :人道、中立、公正、独立性、志愿服务、统一性、普遍性。

红十字会自诞生之日起,就确定了以人道、中立、公正的原则来指导自己的全部活动。经过一百多年的红十字运动实践、探索、研究,到1965年,在维也纳第二十届国际红十字会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七项红十字基本原则,并一直是国际红十字运动开展活动的依据。

以后在每届大会开幕式上,都必须宣读七项基本原则,从而成为红十字国际大会的一种传统。1986年10月第二十五届国际大会通过的《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章程》,在序言中重申:“在完成任务时,本运动将信守其基本原则。”

1、人道性

成立红十字会的本意是要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在各种情况下产生的痛苦,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对人的尊重,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2、公正性

红十字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社会地位、政治见解的不同而有所歧视,只是努力救济受难者,并优先救济受难最深而急需救济的人。

3、中立性

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红十字会在冲突的双方之间不偏袒任何一方,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色彩的争论。

4、独立性

红十字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尽可能保持独立性,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红十字会原则行事。

5、志愿服务

红十字运动是个志愿救济团体,建立红十字会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从中谋求什么好处,而是志愿奉献。

6、统一性

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总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7、普遍性

红十字会是世界性的机构,所有红十字会在这个机构享有同等地位,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

扩展资料:

国际红十字会在世界格局中的关系: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国际社会中最大的,最为人尊敬的非国家人道组织之一。一个多世纪以来,它致力于为武装冲突的受难者提供援助和保护。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选择直接与国家交涉并依赖于低调且保密的谈判来游说各国允许其接触战俘并改善他们的待遇。其调查结果不予公开而仅与相关政府共享。

这一做法与无国界医生和大赦国际等相关组织不同,他们更倾向于披露弊端并对政府施加公众压力。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认为自己的方法从长远看使其能够获得更多接触机会以及政府的合作。

如果只获得部分探视权,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接受它能获得的权利并谨慎地游说政府以获得更多探视权。在南非种族隔离时期,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仅获准探视服刑的被关押者如纳尔逊·曼德拉,而无法探视正在接受审讯和等待审判的被关押者。在获释之后,曼德拉对红十字给予了公开称赞。

一些政府利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作为促成其目的的工具。受人尊敬的援助组织的存在可使羸弱的政权显得更为正当。费奥纳·特里(Fiona Terry)指出“对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而言,情况尤其如此,它的职责、声誉和谨慎使得它的存在具有特殊的肯定价值。”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知道自己具有这种力量,它能通过威胁撤出来迫使羸弱的政府改变其行为。正如上文提到的,纳尔逊·曼德拉承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使被关押者得到了更好的待遇并对其南非逮捕当局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因为那时“避免国际谴责是当局的主要目标。

红十字会运动基本原则是( )、( )、( )

红十字会运动基本原则是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

1863年,国际红十字运动在瑞士诞生,以弘扬人道主义为宗旨,奉行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的基本原则,以动员人道力量,改善易受损人群的生活为目标开展工作,在国际社会享有盛誉。

1904年,中国红十字会成立,红十字运动开始在中国兴起。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进行了协商改组。

1952年7月,我国政府和红十字会代表团出席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代表,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以后,中国红十字会多次被选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成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扩展资料

国际红十字运动由三个部份组成:

(1)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亨利·杜南于1863年在瑞士日内瓦创立的私人人道机构。该委员会共有25名委员,国际人道法赋予该组织独特的权力,保护国际和国内武装冲突受难者的生命和尊严。

(2)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创立于1919年,它负责在运动内部协调189个国家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活 动。在国际上,联合会与各国红会密切合作,负责领导和组织应对大规模紧急事件的救援工作。国际联合会的秘书处设于瑞士日内瓦。

(3)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

世界各国上几乎都有自己的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根据国际人道法原则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章程,每个国家红会在本国开展工作,依据其具体情况和能力,一些国家红会可能会承担一些国际人道法或运动职责并未直接界定的人道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发扬光大红十字精神

国际红十字运动有哪三个部分组成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

红十字运动起源于什么,创始人是谁

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场救护,瑞士人亨利· 杜南先生(1828-1910)是红十字运动的创始人。

1864年8月8日-22日,在日内瓦召开了外交会议(正式名称为"关于中立化在战地服务的军队医务部门的国际会议")。

8月22日,参加会议的12个国家的正式代表签署了第一个日内瓦公约--《关于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

公约共有10项条款,包括1863年日内瓦国际会议决议的主要内容。公约规定了救护车、军队医院和医务人员,包括志愿人员和随军牧师应被视为中立而受到保护和尊重;

提出"受伤或患病的战斗员,不论属何国籍,都应得到收容和保护"这一重要原则;公布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的旗帜和臂章以区别军队医院和医务人员。公约最后呼吁各国证府批准加入这一公约。

从此,红十字运动作为一个国际性的运动开始发展起来,并得到国际法的保障。

扩展资料:

红十字运动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它的诞生不是偶然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场救护,瑞士人亨利·杜南先生(1828- 1910)是红十字运动的创始人。

红十字运动由三个部分组成,即:

1、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简称国际委员会);

2、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简称国际联合会);

3、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简称各国红会)。红十字运动三个部分的职能及事务虽然各有不同,但它们都是朝着同一目标前进的。因此它们不是单独的个体,而是互相关联的整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

国际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会的区别

国际红十字会是NGO,非营利组织

中国红十字会是营利组织

中国及国际红十字会标志的含义

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中国红十字会的会徽为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而不是麦穗加红十字标志。橄榄枝代表着是中国的国徽的橄榄枝,来标明为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红十字作为救护团体(即红十字会)识别标志,始于1863年10月,采用“白底红十字的臂章体为伤兵救护团体志愿人员的识别标志”。随后的日内瓦公约更以具体化,明文指出红十字标志系掉转瑞士国旗的颜色而成。

扩展资料

组织成员

1、地方红十字会

各级地方红十字会的权力机关是同级会员代表大会。各级地方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同级红十字会理事会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各级地方红十字会建立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任期五年。

有3名以上(含3名)专职常务理事的红十字会,需设执行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省、市(地)、县级红十字会名誉会长由同级理事会聘请当地主要领导担任。省、市(地)、县级红十字会会长一般应推选当地同级现职领导担任,其工作变动时应及时改选。

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应保持相对稳定。常务副会长为本级红十字会机关法定代表人,主持日常工作。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具备能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条件。

2、行业红十字会

全国性行业成立的红十字会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行业红十字会,由中国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其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行业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行业红十字会按照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遵循本章程,结合本行业特点开展工作。

3、基层组织

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村、组)、企业和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中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举办初级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5]

4、特别行政区组织

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为中国红十字会高度自治的地方分会。特别行政区分会依照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结合特别行政区实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特别行政区分会可参照本章程,依据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制定组织规程或组织条例,并报总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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