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设哪些单位?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军队四总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设几个办公室
国防动员委员会一般下设5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级以上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人民武装力量动员办公室,设在警备区或县一级人民武装部;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设在发改委;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交通局。以上部门各地有所差异,但大至如此。
国防动员部下属单位有哪些?
国防动员部下辖除新疆军区、北京卫戍区和西藏军区以外的所有省市自治区军区。
除北京卫戍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外,28省军区已经转隶至新组建的国防动员部麾下。国防动员部已经由总参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转变为一个直接管理至少28个省军区、警备区在内的大军区级单位。
组建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是为了履行组织指导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职能,领导管理省军区,有利于从战略层面加强对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的组织领导,是构建中国特色国防动员体系的一个重要举措。国防动员部被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领导管理规模庞大的省军区系统。
中共建政后,在各省、自治区设立了省级军区,直辖市则分别设立卫戍区或警备区,其中北京设立卫戍区,天津、上海、重庆设立了警备区。军改前,中国共设立27个省级军区,1个卫戍区,3个警备区。
省军区建制一般为正军职,职能主要是:协调军地关系,征兵(退伍安置)工作,地方部队建设、训练、管理等。另外,边防守备部队、预备役师(团)的日常管理工作通常也由省军区负责。
此轮军改前,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作为二线部队,即地方守备部队,同样与野战部队(集团军)划归七大军区管辖。军改后,大军区撤销,重划战区,只负责联训联战,省军区改由国防动员部接手。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动员部,前身为1930年八总部时期代与总参、总政平行的“总动员武装部”。1958年7月,因百万大裁军,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关于改变组织体制的决议(草案)》,根据该决议并入原总参谋部。
2016年1月,设立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动员部,即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是军改后设立的新部门。其主要职责为在精简常备军的同时,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是增强国防实力、保卫国家安全的需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动员部
国防动员委员会由哪些单位和人员组成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定于1994年11月成立。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总理兼任,副主任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领导兼任,其成员包括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部、铁道部、商务部、卫生部、民航总局等国家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有关负责人。各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均设立相应的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主管本区域的动员工作。
国防动员部下设那些局
建立科学合理、权威高效的国防动员组织领导体制,是提高国家动员能力的组织保证。根据宪法和国防法的规定,本法对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作了规定。
一是依据宪法的规定,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主席的相应职权。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二是规定了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职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制定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实施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的议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国家主席发布的动员令,组织国防动员的实施。 同时还规定,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直接威胁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时,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采取本法规定的必要的国防动员措施,同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三是规定了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职权: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四是规定了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的职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履行有关的国防动员职责。这些规定有利于加强国防动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有关各方履职尽责、协调一致地抓好国防动员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在县政府)是什么级别?还是县政办的党组成员,分管信息室之类的
一个县的县委书记、县长是正县级(也有副厅级的), 县的工作部门是正科级。最多高配副县级,比如很多县公安局长 都由副县长兼任,所以 县公安局长 就是副县级了。
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应该是个议事协调机构,所谓议事协调机构就是县政府不需要报请上级政府批准就可以自己决定成立,其组成人员一般是 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分管县领导,其人员不用另外占用编制。这个国防委员会综合办主任,那就应该是 个正科级干部了。国务院下设多少个部门
根据【国发〔2003〕8号】和【国发〔2003)9号】文件,国务院机构设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与中央处理***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七、由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家粮食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事部管理。 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国家测绘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国家邮政局,由信息产业部管理。 国家文物局,由文化部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部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在内设机构中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八、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承担) 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承担) 国家边防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总参谋部承担) 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总参谋部承担)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卫生部承担) 全国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林业局承担)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教育部单设办事机构)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在水利部单设办事机构)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承担)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总政治部承担)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承担)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单设办事机构)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具体工作由财政部承担) 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人事部承担) 国家禁毒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公安部承担)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国地震局) 国家处置劫机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单设办事机构)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部)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监察部承担) (资料来源:《国务院公报》2003年第12期 200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