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流程图,党员发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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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流程图

初步培养: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

二、党支部确定培养人

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

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

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教育、培养、考察

五、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定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

每季度由培养人填写,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党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写实性考察鉴定。

推荐发展:

一、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党小组长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名推荐发展对象。

二、党支部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

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三、党委审定发展计划

计划审定后,下发至各党支部。

四、党委集中培训发展对象

培训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教材》等。未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五、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支部推荐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后,将本小组的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交党支部。

六、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情况公示,并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对象,通过基层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征求党小组意见后,召开拟定重点培养方案,订出发展计划,报送上级党委。

八、党支部向党委报告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政审材料、公示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支委会讨论意见,报上级党委。如果是团员,还应附团组织推荐意见等材料。

九、党委分管书记、组织部门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合乎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发展预备:

一、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应向申请人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好后,由支部审阅。

二、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

(一)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

(二)介绍人发表意见;

(三)支委会发表意见;

(四)大会讨论;

(五)党员表决;

(六)作出决议。

三、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并报党委

填写支部决议应注明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党委。

四、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五、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六、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

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七、党支部负责人与预备党员谈话

(一)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二)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八、党组织主持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时机和范围举行。

转正程序:

一、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

(一)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二)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三)听取党内外群众反映;

(四)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

(五)介绍人定期向支部报告考察意见。

二、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三、党小组讨论并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

四、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五、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一)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汇报预备期内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二)党小组发表意见;

(三)支委会发表意见;

(四)大会讨论;

(五)党员表决,党支部作出决议。上报党委。

六、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七、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审批意见

(一)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注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从预备期期满之日算起),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二)将材料及时归档。

八、党委组织部门通知党支部

九、党支部负责人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

扩展资料: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

一般政党都重视吸收、挑选和培训党员,并依靠党员开展活动,以实现该党的主张。各类政党和各国政党的党员资格和作用等有所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有哪些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发展党员的手续和程序一般有:

(1)要求入党的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接到申请入党人的申请书后,应及时研究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申请入党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即应落实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

(4)入党积极分之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党组织要研究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

(5)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

(6)党组织在进行政治审查的同时,要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7)党组织在接受发展对象入党前,要对其进行入党前期短期集中培训;

(8)做完上述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9)经上级党组织预审同意后,支部委员会应通知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10)入党介绍人或支部领导成员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11)支部委员会对《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认为合格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2)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

(13)上级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在听取谈话人的汇报和组织部门的意见后,集体讨论审批

(14)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接受党组织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

(1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党组织要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发展党员的流程是什么?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申请人。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 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单位)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党支部党小组。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扩展资料

(1)坚持入党志愿原则,不允许把那些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

(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4)发展党员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和按必要程序办理。

(5)不允许在发展党员中搞不正之风,通过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注意的问题?

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步骤

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步骤:

一、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阶段: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初步培训。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三、确定发展党员阶段:确定发展对象,确定介绍人,政治审查,进行公示,集中培训。

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派专人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五、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入党宣誓,教育考察,转正申请,转正公示,召开转正支部会议,党委审批,党员档案归档整理,预备党员发生变动时。

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单位)申请人。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党员,简称中共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入党程序:

1、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2、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3、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4、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6、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党员

党员发展步骤

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单位)申请人。

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阶段: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初步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确定发展对象阶段:确定发展对象;确定介绍人;政治审查;进行公示;集中培训。

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派专人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入党宣誓;教育考察;转正申请;转正公示;召开转正支部会议;党委审批;党员档案归档整理;预备党员发生变动时。

扩展资料: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

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一般政党都重视吸收、挑选和培训党员,并依靠党员开展活动,以实现该党的主张。各类政党和各国政党的党员资格和作用等有所不同。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百度百科

发展一个党员需要的流程是什么?

发展一个党员需要的流程如下: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4、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5、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6、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7、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8、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9、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10、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1、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12、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13、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4、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1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16、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17、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18、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9、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0、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21、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2、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23、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5、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26、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7、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28、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29、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党员发展程序是怎样的?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为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季度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四、政治审查

  进入考察期半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了解其政历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视考察情况报请党群工作部进行政治审查,所属各县公司发展对象的政审及报告由各县公司党支部负责。

  五、短期培训

  六、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七、确定发展对象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支部(总支)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十、支委会审查

  十一、党委预审

  十二、组织党员谈话

  十三、发展党员公示。

  十四、召开支部大会

  十五、党委审批

  十六、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十七、入党宣誓

  十八、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十九、预备期满,考察合格,办理转正手续。

发展党员工作主要分几个阶段几个步骤

发展党员一般分为申请入党阶段、发展对象阶段、支部大会阶段、预备党员阶段、预备转正阶段等五个阶段。

(一)申请入党阶段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所在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确定一个下属党支部为发展党支部。该党支部应及时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一般在15天内进行谈话),进行入党教育和鼓励。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支部考察,并报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街道党工委备案。之后,由基层党组织从街道领取并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从发展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培养考察。考察期自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积极分子每季度要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间,要认真执行《发展对象志愿服务制度》。

(二)发展对象阶段

1、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经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讨论,形成书面材料,报请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成为发展对象,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对其本人下发《入党志愿书》。未经街道同意,擅自确定发展对象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街道将不予通过,并取消该基层党组织本年度发展党员资格。

2.发展对象培训。发展对象要由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不少于40个学时),并参加党的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纳入公示和政审。“两新”组织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可通过“党建信息港”在线学习城进行网上学习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召开群众座谈会。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基层党组织及时召开群众座谈会,邀请党内外群众对该同志积极分子考察期的工作生活表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同意吸收该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并形成书面材料。

4、发展对象公示和政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公示和政审工作。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政审要详细了解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政治表现情况,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在政审中不得弄虚作假、随意简化程序,未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5、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党支部中的两名正式党员担任,指导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介绍人意见。

6、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7、基层党组织审查。召开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班子会议审查和通过发展对象,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票决审议。

(三)支部大会阶段

1、党支部公示。党支部填写《吸收预备党员公示表》,对通过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的内容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公示后,填写《发展新党员公示情况上报表》。

2、召开支部大会。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可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对象本人必须到会。有超过本支部应到党员总人数三分之二的党员到会,会议方能进行。大会主要包括六项议程: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党小组和介绍人要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委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对入党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申请入党对象表明态度;会议表决应采取无记名票决的形式进行,表决时需有超过本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一半以上党员同意的才能通过。党支部出具吸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填写《发展新党员审阅登记表》、《发展新党员报审情况表》。

3、上报材料和谈话。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备后上报街道进行审查。街道一般于每年6月份对新党员进行集中谈话,针对谈话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的努力的方向,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4、党工委审批。对审批新党员必须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工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通知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

(四)预备党员阶段

1、下发文件通知。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接到街道党工委入党审批文件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2、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活动一般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于每年“七一”前夕举行,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到会。

3、预备期培养考察。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在预备期内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实制》进行全程记实。预备党员每季度一次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原则上由街道党工委负责保管一年,按期转正后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五)预备转正阶段

1、转正申请。预备党员考察期为1年,本人在预备期满前提前15天,主动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根据1年来的考察情况,认真填写《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并在基层党组织班子会议上讨论。

2、召开群众座谈会。预备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及时召开群众座谈会,邀请党内外群众对该同志预备考察期来的工作生活表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同意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形成书面材料。

3、转正公示。讨论通过后,由党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的内容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成为预备党员时间、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公示后,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上报表》。

4、召开支部大会。公示期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会议要求与预备党员接收相同。党支部出具转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并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报审情况表》、《预备党员转正审阅登记表》。因组织关系调转接收延误、预备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须延长预备期的,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上报延长该同志预备期的请示报告,并经街道党工委审批后方可进行转正手续。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社区党委(总支)视情况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5、上报材料。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委、两新党支部)要对支部报来的转正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备后上报街道进行审批。

6、街道党工委审批。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审批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审批意见,并下发预备党员转正的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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