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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76章 你是不是盼着和我分开?

    黎慕时被他这鬼鬼祟祟的样子整得无语。

    他甩开何小光的手,皱眉道:“有话就说,偷偷摸摸的像什么样子!”

    何小光顶着他满脸的嫌弃,一脸紧张道:“团长,你和嫂子分床睡啊?”

    “你这才跟嫂子结婚,怎么就分床睡了啊?”

    黎慕时倒没想到何小光竟会注意到他和林初雪分床睡的事儿。

    不过他想起先前他把房间窗户打开通风的事儿,想必是因此被何小光注意到了。

    黎慕时默默的提醒自己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面上冷沉道:“没有的事儿,管好你的嘴。”

    “走,干活儿去。”

    何小光见黎慕时半点都不在意,急得直冒汗。

    他都亲眼看到团长的被子单独铺在另一个房间里,没和嫂子的在一起,怎么就是没有的事儿嘛?

    何小光亦步亦趋的跟在黎慕时的身边,小声道:“团长,难道传言是真的,您真的伤了命根子,那方面不行,所以才……”

    话没说完,何小光就感受到了来自黎慕时的死亡凝视。

    “何小光,你再多嘴瞎说,信不信我让你不行?”黎慕时的目光犀利冷然。

    何小光吓得往后退了好几步,伸手往自己身前一挡,满脸惊恐。

    “团长我错了,求放过。”

    “管好你的嘴。”黎慕时冷冷的扫他一眼,朝着院门而去。

    何小光只能默默的跟在他的身后往外走。

    只是心里,到底惦记着林初雪和黎慕时分床睡的事儿。

    他要怎么才能帮上团长和嫂子呢?何小光特别的发愁。

    因为分神,好几次差点没搬稳石头,砸了脚。

    还是黎慕时熊了他一顿,何小光这才集中注意力。

    搬完石板之后,何小光便走了。

    黎慕时则是继续回到卫生间里忙活。

    林初雪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将里头的东西都给清出来了,正在扫地。

    “怎么跑这儿来了?这儿灰尘大,你别过来。”黎慕时蹙眉冷声道。

    林初雪道:“小何晚上还来吃饭不?差不多该做晚饭了。”

    “他去食堂吃,不用管他。”黎慕时应了。

    “哦,好。”

    “水泥要明天才能到,院子里还没整理好,你走路的时候小心些,别绊着。”

    “好。”

    晚上吃过晚饭之后,照例是黎慕时洗碗,林初雪在旁边陪着他闲聊了一会儿,跟他约定好明天几点出门去赶集之后,就各自去洗漱回房了。

    第二天早上,林初雪早早的起床,想着做早饭给黎慕时吃。

    结果她起来的时候,黎慕时已经在厨房里了。

    见她起来,他还惊讶:“怎么不多睡会儿?这么早起来。”

    “我本来想着你要去晨练,我起早点给你做早饭,等你回来就能吃上热乎的,然后就可以去赶集了,没想到你还是比我早。”林初雪打了个呵欠,懒懒的说。

    “我在家的时候,用不上你,你该吃吃,该睡睡。”黎慕时在煮粥,随口应道。

    林初雪听到这话,忍不住上前,从背后抱住了黎慕时。

    “阿慕,你真好。”她在他的后背上轻轻蹭了蹭,嗓音柔软的说。

    她当初喜欢李兴言的时候,也曾幻想过和他结婚后会是什么样的。

    可不管她怎么想象,都没有办法想象到特别具体的画面。

    她以前不懂为什么会这样,现在她才明白。

    因为李兴言根本就没有给她能过日子的感觉。

    而黎慕时,他和她结婚,不见得就多喜欢她,对她的感情有多深,但他确实是认认真真的和她过日子的。

    他的身上,总是透着让她安稳的力量。

    想到梦中的她竟然辜负了黎慕时这么好的人,她就觉得可惜。

    不过现实中他们在一起了,她又觉得很满意。

    面对林初雪突如其来的拥抱,黎慕时感到很惊讶。

    可感受到林初雪的亲昵,他又不自觉的心跳加速。

    他清了清嗓子,这才道:“阿雪,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忽然想抱你,咱们都是夫妻了,你不会介意我抱你吧?”林初雪笑盈盈的问。

    “不会。”黎慕时应了一声。

    他轻轻拍了拍她交叠环抱住他的手,轻声道:“乖,再去睡会儿回笼觉,一会儿我喊你起来吃早餐。”

    “都醒了,不想睡了,我去洗漱,一会儿咱们早点出门去赶集。”林初雪说着,主动松开了手。

    黎慕时垂着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的遗憾。

    他喜欢她抱他,抱得越紧,时间越久,越好。

    可是他也明白,这不切实际。

    林初雪洗漱过后,就坐在灶台前烧火,顺带的和黎慕时闲聊。

    两人虽然新婚,但并没有那种浓烈似火的感觉,平平淡淡的相处着,更像是已经结婚多年,熟悉了彼此的老夫老妻。

    虽说感觉上很平淡,但林初雪还挺喜欢这种感觉的。

    吃过早饭之后,黎慕时带着林初雪去了集市上。

    他们八点到的集市,这个时间在林初雪看来已经算很早的了。

    可让她惊讶的是,集市上已经很多人了。

    集市就在镇子上,街道两边的店铺也都开了门,店铺外头也有老乡摆着各种各样的农产品,还有支着锅在外面生火烧疙瘩汤的。

    林初雪从小在京城大院大院长大,生活在国家首都之地,哪怕在这物资贫乏,国家贫穷,整体呈现出一种灰扑扑色彩的年代,她的生活依旧是繁华且充满了阳光色彩的。

    “这就是赶集吗?好热闹啊。”林初雪好奇的四下打量,眼中全是惊奇之色。

    黎慕时怕她不习惯,低声说:“虽说集市上的人五花八门,也没有百货大楼干净整洁,不过这里的东西比较齐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咱们的生活需求。”

    林初雪听了他的话,恍然明白过来:“阿慕,你是怕我嫌弃?”

    不然干嘛说这些有的没的?

    黎慕时:“没有,我怕你不习惯。”

    阿雪很善良,绝不会嫌弃这里的穷苦和脏乱,可她从小生活环境好,他怕她不习惯。

    “不会啊,我觉得挺好的。”林初雪摇头笑道。

    “别说我没有不习惯,就算我真的不习惯,这里毕竟是我往后要生活的地方,我也会慢慢学着习惯的。”

    “而且阿慕你都能适应这里,我为什么不行呢?”

    “正所谓出嫁从夫,阿慕,我如今可是你的妻,你能适应的环境我也能,不然咱们怎么过一辈子?”

    “还是说,你不想和我过一辈子?所以时时刻刻盼着我不习惯,和你分开?”林初雪虎着脸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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