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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眼镜是男人的医美

    清晨,罗阳习惯性的早起。

    林瑶校花那一单已经结束,他就不用起来做早餐了。

    上午虽然有课,其中有两节课都能逃,不如多睡一会。

    眯上眼睛之后,他突然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弹了起来。

    差点忘了,还接了沈乐灵学姐的单子,充当她的粉丝替身。

    粉丝嘛,其实也就和舔狗差不多。

    只不过舔狗的最终目的是舔为己有,粉丝则是目送偶像登上巅峰,和别人在一起,还得默默祝福。

    切,还不如舔狗呢。

    当初为了让罗阳能更好的舔林瑶,林董不仅帮罗阳换了他考不上的专业,还给他在家属楼弄了个单间,能住到他毕业。

    林董,好人啊。

    用小火熬一锅粥,在等待的过程中,还能做一套凯格尔运动。

    简单冲洗了一下之后,罗阳站在衣柜前,开始考虑今天要穿什么样的衣服。

    去舔林瑶的时候,为了让他有资格去舔,林董提供了不少衣服,质量审美都很不错。

    现在要当沈学姐的粉丝,再穿相同的衣服有点不妥,那就要从沈学姐可能喜欢的装扮入手。

    从沈乐灵的穿搭上来看,除去表演的时候体现出高贵性感,平时穿的都是舒适精致风。

    玩音乐嘛,休闲知性,清新淡雅一点是错不了的。

    简单而言,就往文青艺术方向走就好。

    一件白色衬衣,米白色收腿长裤,再加上淡棕色运动鞋。

    为了更体现一点文艺的感觉,罗阳还选了一个银边半框眼镜。

    祖师爷曾经说过,眼镜就是男人最好的医美。

    罗阳那滥情的桃花眼被镜片一挡,还多了几分禁欲的感觉。

    花要买塑料的,下次可以接着用。

    饭盒买不锈钢的更好,摔了也砸不坏。

    沈学姐可没有报销买一次性饭盒的钱,罗阳就弄了个不锈钢的,顺便用贴纸将饭盒打扮得好看一点。

    再去食堂买上一点包子榨菜茶叶蛋之类的,早餐就完成了。

    不少同学看到罗阳又提着食盒往家属楼那边走,顿时就热议了起来。

    “看吧,我就说海大舔王的毅力不是咱们可以想象的,这么一大早又给林校花送早餐去了。”

    “唉,还以为舔王之前玩得一手欲擒故纵,结果林校花只需略微出手,就已经是他能承受的极限了。”

    “期待他第100次告白被拒,没有他的告白视频,我账号的粉丝都不涨了。”

    ……

    林瑶已经起来了,她的作息一直都保持得比较好。

    看到群里不断弹出来的消息,她下意识点了进去。

    有人拍到罗阳又拿着早餐往家属楼这边来了,她的内心一下子变得很奇怪。

    之前罗阳突然拉开的距离感让她非常不适,现在看到他又来给自己送早餐,心中有点得意,但更多的,竟然是松了口气。

    就好像,他并没有离开,依然在自己的身边。

    之前罗阳过来送早餐,她从没有开过门,每次罗阳都等个几分钟就离开。

    早餐并没有被丢掉,都被林瑶自己享用了。

    但今天的话,她想要开门接一下,于是,她从衣柜里取出了一条定制的连衣裙。

    ……

    在一些好事者的跟随下,罗阳站在了沈乐灵住的单间门前,轻轻敲响了门。

    他就提着食盒站在门口,内心默记着时间,三分钟差不多他放下东西就走,绝不浪费时间。

    “他是不是走错了?我记得林校花不是住这里的啊。”

    “我想起来这是哪了,这不是沈学姐住的地方吗!”

    “不愧是海大舔王,目标转换的就是快,一般人还不配他舔,一出手就是和林校花齐名的沈学姐。”

    大家突然想到了一件事,罗阳换舔沈学姐,林瑶那边怎么办?

    有他珠玉在前,一时间竟然没人敢去填补这个舔狗位的空缺。

    “兄弟,要不你去补个位?”

    “去死!我辅助都只玩快乐风男的,谁要玩蛤蟆?”

    “没看舔王都放弃了吗?你长得不如舔王,又没舔王能坚持,还是算了吧。”

    “有道理!林校花比诗仙女还难带啊。”

    罗阳对同学们的议论毫不在意。

    肤浅,太肤浅了!

    如今的社会,红线都是给财神爷牵的,当舔狗不为了钱,那就只能舔到奥利给。

    时间到!

    罗阳放下食盒就准备离开,却突然听到里面有点动静。

    “等一下!”

    沈乐灵的声音确实很好听,还没见人,光听声音就让人心情愉悦。

    如同昨夜小雨,清晨的空气正清凉,枝头上一只百灵正发出动人的清鸣。

    门打开了,罗阳脸上顿时绽放出职业微笑,阳光又柔和,内心却充满惊讶。

    沈学姐似乎才从床上爬起来,脸上不施粉黛,依然美得不可方物,额头上还翘起几根呆毛,更显得亲切柔和。

    穿着一件淡绿色的睡衣,白皙的锁骨若隐若现,一股温暖的香味扑面而来。

    “学姐,这是给你准备的早餐,希望你吃饱了能演奏出更美的音乐!”

    “谢谢!”

    沈乐灵笑着接过,也注意到了楼道两边还有好事的人围观,她脸蛋下意识的红了。

    今天罗阳打扮得很和她胃口,尤其是半框眼镜下那多情的桃花眼,闪烁的光芒让她都有点不好意思对视。

    就像她真的拥有了一个狂热的粉丝似的。

    林瑶学妹,原来吃得那么好,难怪她专门花钱要买一个舔狗替身。

    它喵的,学姐你早餐拿了倒是回去接着睡啊。

    进去干嘛?愣着啊?

    真是比林大小姐难搞多了,好歹人家就从来不开门。

    或许是刚睡醒,脑袋有点迷糊吧。

    罗阳深吸一口气,准备让她清醒一点。

    “学姐!”

    罗阳喊了一声,所有人的注意力都瞬间集中。

    要来力!

    就连沈学姐都可爱又疑惑的看向了罗阳。

    他要干嘛?

    表白吗?

    毕竟那些告白者都是先喊一声被告白者的名字,然后就大喊我爱你的。

    不对,她不是买的粉丝替身吗?粉丝替身也有这种服务?

    等等,粉丝好像也要对偶像喊我爱你的。

    就在沈乐灵内心一瞬间闪过无数念头的时候,罗阳对着她双手伸出了大拇指。

    “加油!”

    沈乐灵呆滞在了门口,她甚至都想过要拒绝一下的,结果就是一个鼓励?

    有种自作多情的羞耻感滋生,她轻咬了一下唇,重重的嗯了一声,然后才关上了门。

    呼!

    总算是结束了,罗阳转身就走,不带半点留恋。

    穿过目瞪口呆的人群,有人下意识的感叹了一句。

    “牛掰!”

    ……

    站在门口,林瑶双手紧紧的捏着裙摆。

    以前罗阳送早餐的时候她没有打开,现在罗阳送给了别人,开门又有什么意义?

    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因为某个人带来的习惯,会因为对方的离开而断崖式的剥离。

    这是一种痛苦的过程,就像恋爱分手一样,要逐渐习惯没有对方的生活。

    原来自己已经习惯有他存在了吗?

    这一次,林瑶不想又回到独自一人的生活了。

    无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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