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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死渣男!

    接下来,二人没有闹腾了,坐着公交车朝着商场出发。

    而且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万达比较更名,薛锦书竟然没选离学校对面的金鹰,而是选择他们昨天逛的万达广场。

    看着熟悉的场景,林城ptsd都要犯了。

    昨天他可是被周梦溪硬拖着在这家商场逛了两个多小时!

    “姐,我其实没啥要买的,要不就找个地方喝杯饮料……”

    林城试图挣扎一下。

    “少废话!”

    薛锦书却不给他机会,拽着林城的袖子就到处溜达了起来。

    一会看这家的运动鞋不错,让林城去试试。

    一会看那边的外套也可以,也让林城披上看看样子。

    接着,感觉那边的床上三件套好像也很柔软的样子……

    一连这么折腾了一个小时,林城手上已经多了一双带毛的冬天高帮靴,几双羊毛袜子,以及两件打折的阿迪短袖和……

    “姐,别买了!你再这么花钱,我还礼都要还不起了!”

    眼看着薛锦书还要带着他去买牛仔裤,林城忍不住道。

    虽然最贵的靴子林城抢着付了钱,但就剩下的加起来也三百多了。

    再加上昨天那件波司登的羽绒服,总价估计都要上千了!

    还是之前那句话,这要是真弟弟,他就收了,可他不是啊!

    “干嘛?看不起你姐姐呀?”

    薛锦书却不乐意了,拍着自己和脸并不相符的宽广胸脯道:“不知道吧?你姐姐可是小富婆哩!”

    ‘胸大说这话就是硬气!’

    林城强忍着不让自己的眼神乱看,道:“姐,没有这样相处的,咱俩再是亲戚,也没有光让你给我花钱的道理。”

    “这样,你要给我买,可以,那我也要给你买一件羽绒服,行不?”

    “干嘛这么麻烦。”

    薛锦书嘟着嘴道:“我是你姐,给你买衣服是应该的……”

    她只知道自己是姐姐,要照顾弟弟,哪有让弟弟给自己买衣服的呀。

    “你不要那也别给我买了。”

    林城摇头道。

    “那好吧。”

    薛锦书看着对面林城认真的眼神,只能无奈的应了下来。

    林城这才点头。

    这才对嘛,有来有往才是交际的常态化,一味地付出叫什么啊,就算这样真的交到了朋友,也只是一时的罢了。

    想到这,他不由再次痛恨起了慕容月。

    这老娘们简直造孽!

    一个周梦溪,一个薛锦书,明明都是特别善良可爱的女孩子,要是正常成长起来,绝对是世界美好的缩影。

    结果呢?一个被你折腾的从小没有朋友,缺爱缺到倒贴!一个被收拾成了小心翼翼的讨好型人格,被欺负了连反抗都不知道!

    最tm扯淡是,周梦溪还是慕容月的亲女儿!

    这慕容月要不是自己未来的丈母娘,林城现在就要开骂了。

    想到这,他也对薛锦书更愧疚了,毕竟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自己的女朋友,毕竟若不是和她做了闺蜜,哪里会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因此,林城也不看其他的店了,直接带着薛锦书去了四楼,先给他买羽绒服。

    薛锦书嘴上说着不要,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

    但真的当林城给她挑选起来之后,心里却莫名的有些雀跃起来。

    毕竟从小到大,除了爸爸妈妈之外,还从来没有外人给她买过衣服呢。

    尤其是当林城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挂在她脖子上看效果,这感觉就更强烈了。

    那种在陌生的地域上学,忽然有了依靠的感觉,让她别提多温暖了。

    ‘看你今天的表现,我现在临时封你为世界上最好的小弟!’

    她这么想着,一张小圆脸都乐开了花,眼睛都眯成了月牙。

    “哎哎哎,发什么呆呢?让你看衣服!”林城忍不住道。

    “干嘛!”

    薛锦书没好气的瞪了一眼林城,她正沉浸在刚才温暖的情绪当中呢,现在直接被打断了,再看衣服,就更加气冲冲的了,道:“笨不笨呀,奶白色最不耐脏了都不知道吗?到时候说不定几天就穿脏了,你给我洗衣服呀?重新挑!”

    “那这个灰色的呢?”林城当即又转头指了指边上的长款羽绒大衣。

    “灰扑扑的,一点也不好看。”

    薛锦书继续摇头。

    林城继续寻摸,很快发现一个颜色既耐脏又不灰暗的,道:“那这个淡青色的!厚度也正好,国庆回来就能穿了!”

    “不行,这个面料不耐磨。”薛锦书认真的看了两眼,然后依旧摇头。

    ‘我给你整个大红色的大门帘子披着得了!又鲜艳又耐磨!’

    要不是之前的愧疚还在心头萦绕呢,林城都要吐槽了。

    但毕竟是自己提议要买羽绒服的,林城只能带着薛锦书继续逛街。

    一家店,两家店……连逛了三四家,都没有让薛锦书满意的。

    要不是薛锦书以前和周梦溪是闺蜜呢。

    最终她看上的,竟然是昨天周梦溪给他买的那套宝蓝色的羽绒服!

    林城都还没想好怎么混过去呢,薛锦书就已经满意的点头,道:“这个不错耶,就这个吧,我去试试!你等我一下!”

    都不给林城说话的机会,薛锦书就把挎包又给林城了,把羽绒服批到了身上,拽着林城过去到试衣镜前面帮她参考了。

    这时,因为周末忙的不可开交的店员,也终于有空过来了。

    上来就是一套销售的话术。

    “哎哟,先生您女朋友可真漂亮呀,和咱家这款……”

    店员正准备满脸笑容夸一夸呢,突然看着林城的脸愣住了。

    这人,不是昨天那个……

    正常情况下,店员是记不住来往的客人的,毕竟每天这么多人。但昨天却不一样,首先是那姑娘特别好看,就跟电视里面明星似的颜值,让她记忆尤深,其次自然是那对小情侣一口气买了三件,加起来将近四千,让她挣了好大一笔。

    而更让她记忆深刻的是,买的全部东西都是那女生付的钱!

    这让她心中多少对男生带了点看法,觉得那就是个吃软饭的。

    结果今天又碰到了这个软饭男不说!竟然还带了另一个姑娘来这!

    因此,她瞅着林城的眼神,瞬间就变成了看死渣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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