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更新完后,书籍简介页面上显示了“100万字”的字样。
虽然知道就在这两天,但看到以后,心里还是感慨万千——正文300章,字数100万,就是这么巧合。
作为新人,这本书最早就想写个50万字结束,有个一两百、两三百订阅就成,当成玩票之作。
结果写着写着,玩票影响本职了……
100万字啊,虽然我过去20多年累计的写作字数可能也有这么多,但是真没有想到能在一部单一作品上实现,而且只用了6个半月。
只能感叹人的潜力是无限的。
说说这本书的缘起——去年看书的时候,无意中刷到了“文豪文”的两本大热(嗯,就是大家知道的那两本),就一个想法:卧槽,这玩意儿我也会啊!
然后和朋友吹了个牛,说重生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都写烂了,不就是把咱们教科书扩写一下吗,没意思;我要写就写中文系教科书没有的(当年)。
于是就有了这本《重生2004:独行文坛》——我上大学那年正是2004年,教科书上真没有80后作家们的名字(现在有没有不知道了,可能一些选修课上有?)。
写着写着就发现坏菜了,2004年距离现在时间太近了,主角抄着抄着没合适的书了,只能被迫走上原创道路——最近的两本书,《刑警荣耀》算半原创,“少年与流星”的故事确实是我自己想的。
因为我不太喜欢架空,总是要贴着现实去写,所以可以主角腾挪的空间更加逼仄了。
原来其他人选择什么1978、1979、1980是有原因的,玛德就我这么傻……
开个玩笑。
我是真的想写一个没人——至少极少有人——写过的文学时代,那就是我自己亲身经历过的“80后”作家群和21世纪初的文坛生态。
1999年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时候,我还是个初中生,那时候它带给我的震撼至今记忆犹新……
接下来的10多年时间,我高强度地关注了中国“80后”作家的文学生涯,并且一度把他们或者他们中的一位,作为我毕业论文的主题。
不过最后我还是写了最爱的王小波。
过了十多年,知道了“文豪文”这个分类后,我突然又想到了他们,于是琢磨着把主角这么一条“鲶鱼”丢进去,会有什么效果……
从1999年到2024年,25年过去了,我从一个半大小子变成了中年大叔,青春期再漫长也该结束了,但是写作这本书似乎让我找回了一些失落已久的东西。
没有想到竟然有这么多书友喜欢这个故事,也让这本书戴上了一个“精品”的徽标,而且支撑我写到了100万字。
感谢大家,万分感谢!
这本书写到现在,有几个艰难的时刻,作为新人的我,即使有其他作者的提醒和主编的帮助,还是犯了很多错误:
第一是网文看得太少,导致一些情节套路过时、毒点爆棚。比如早期的抄歌环节,我不知道在其他都市文娱文里已经成超级烂梗了,我写的时候还特么挺美的(笑)——
要是我告诉你最早的计划里,主角高中毕业前要抄三首歌,贯穿高中生涯,你们的感觉是什么?
——还好我被留言骂醒了,后面就断了这个想法。
第二是新手容易犯的毛病,不顾实际情况模仿。别人的主角抄剧本,我的主角也抄剧本;别人的主角搞公司,我的主角也搞公司……
我忽略了两点,首先人家是人家,我是我。在别人的故事逻辑里能成立的情节,在我的故事里未必能成立;在大神作者的笔下,读者能“容忍”的情节,我还没有资格让读者去“容忍”。
比如抄剧本这事,我在想好几本书里的主角天南海北哪儿都有但是抄起《天下第一楼》来不都挺顺手的,我的主角抄个《窝头会馆》怎么了,我还给了理由呢。
结果又成了个“毒点”。
其次是这些情节不是不能写,而是应该有节奏、有铺垫地去写,不能想一出是一出地突然间就拱出来。我写这些情节基本都是在上架之初,头半个月我确实有些崩溃,节奏和想法乱了。
那阵子天天失眠,一天睡不够3个小时,眼睛只要睁着就想着看数据、看评论……结果就是被数据和评论牵着鼻子走,顾此失彼。
十月份也是我的一个迷茫期,频繁请假,也是上架5个月里,唯一没有全勤的月份。但好在很快调整过来了,重新找到了写书的节奏。
第三是内容有些失衡。之前有读者在章说里评价,主角怎么老是和人嘴炮,有些刻意制造矛盾了,偏移了本书的重点。
其实我也不想的……但写着写着,就这样了……
我曾经半开玩笑地和其他作者说,我这算是开辟了文豪文新赛道,张潮和修仙/玄幻小说的主角一样,举世皆敌,挨个打怪升级。
我一开始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变成这样——后来想明白了,这其实在我让他用论战的方式出现在大家面前时,就注定了他要当个文坛喷子——当然不是全是当喷子……
所以写到后来我也好奇,究竟还有哪些可以攻击他的角度?有一段时间,我总是隔几章就把张潮随手扔到某一种困境/质疑中,还压根不想他要怎么脱困。
幸运的是,好像事到临头,总能让张潮用各种奇怪的姿势脱困……(除了《蜗居》那一次,那一次真是我自己想多了)
但是在最近的几十万字当中,我在考虑一个问题——怎么能让张潮在争议和困境中真正“成长”,形成自己的文学理念并且实践?
所以我现在不着急让张潮和人“对喷”了,更注重的不同文学观念的表达。——可能不如之前那么“有趣”,但我觉得这可能是维系这本小说能写得更长些,“张潮”这个人物形象更鲜明一些,一定要走的路。
这就是最近的内容读起来“不轻松”的主要原因。今天还有一个读者抱怨每天读完更新以后觉得“累”。
但我还是会按照现在的想法写下去,我不想再像上架那段时间一样,夹在自己的想法与读者的评论间煎熬——大家的想法我会尽量兼顾,但肯定是以我为主。
还是那句话,我是新人,完本、不烂尾,就是我目前的目标。有些东西这本书没做好的,只能成为一个遗憾,希望在下本书里弥补。
最后说说看100万字以后的计划——
嗯,首先就是写到下一个100万字。(笑)
其实这本书的结局我已经想好了,小说时间线在结束时,应该会刚好停留在2024的6月——也就是主角张潮重生前。
最早的时候,我还会焦虑,生怕20年的时间线都写不了二、三百章;现在我也焦虑,都三百章了,时间线怎么才推到2007年,这剩下17年岂不是要写上1000多章……
所以我真的是个萌新啊……
其次就是会延续现有这种几乎没有“生活化内容”的写作风格。其实我也想让主角像别的文豪文一样买四合院、买古董、买字画、做美食、谈恋爱、搞暧昧……
但是因为前期铺垫不够、中期铺垫不够、后期铺垫不够,现在再转头写这些,就会显得很突兀,想想看,还是算了。
我甚至连“公司经营”这条线都砍得差不多了,其实写电影、书本宣传以及活动策划这些,效果还是不错的。后面主角应该还会以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参与吧。
我想看看,张潮就这么风云激荡20年,最后能活成什么样,又写成什么样?——结局虽然已经注定,但过程真不是我能完全控制的。就像本书最早只打算写50万字一样。
至于成绩嘛,对新人来说肯定算不错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现在也不太关心,隔几天才看一眼,反正追读曲线肯定是“W”形。
风格方面,其实本书已经转变了几次——从一开始相对轻松的校园喜剧,到后来不断与大小人物Battle,再到商战各种舆论炒作,现在又进入文学理论密集期(或者叫文青病高发期)。
一以贯之的好像就是对媒体舆论和群众心理的把控。
张潮第二部纯原创作品也展露苗头了,我也不知道“文豪文”脱离“文抄”以后会怎么样?但我想试试看。就像之前说的,重生2004年,能抄的书太他么少了……
虽然《蛙》《生死疲劳》《第七天》《应物兄》《黄雀记》《朱雀》……都出现在2007年以后,但是内容、主题都和现在主角的成长经历相差太远,硬拿来改编会让我写得很难受。
那不如就写点原创的故事?让我试试看吧。
最后,感谢大家,曾经追过、夸过、骂过这本书的,我都感谢!
还是像以前一样,附上一篇旧作
=======================
走贩
去年(2023年)八九月间,回了一趟老家,是疫情以来的头一遭;又因多年不遇的台风洪水,交通断绝,“被迫”多住了一星期。家里始终没有停过电,不免让我想起小时候每逢台风天必要停上一夜的电。那时最难受的不是黑暗里听狂风暴雨撞门袭窗一整夜,而是起风前那大半天无处可逃的闷热,哪怕风扇开到三档,空气也是黏腻的,像一件湿衣裹着人。如今即使在半夜三点,避难警报响了四五遭,空调里依旧吹出来冰凉的风;住在高处,也不怕淹水。我可以施施然掏出手机和网友“汇报灾情”。这还有什么让人不满意的呢?
但我还是不满意。
离乡久了,不免变成本乡的异客。老家本就留不住人,同学旧交大多风流云散;留在本地的也已陌生,贸然联系只会尴尬。原本想探访本地庄寨,也因风雨作罢——其实还是“懒”这一字作祟。旧屋左近已成“古街”,家家都做了仿古的飞檐白壁,悬挑着红灯笼,入暝灯亮,与地面五彩的景观射灯上下辉映,不知今夕何夕。日中闲逛县城,高楼林立、街衢通阔、行人稀少,大不似少时那种车马寥落却人声鼎沸的光景。往日的小县城已经模糊了面目,成了低配版的FZ市区。街头巷尾,驾着电动车飞奔的“三原色”(红黄蓝)骑士们,就是大家为何都不逻街的答案。这时就想起小时候,那些同样是把菜蔬、吃食送到各家门口的走贩们,不过却完全是别样的滋味。
头一个想起的,是给我送牛奶的后生囝。我几乎从记事起就每天喝一杯他家的牛奶,一直喝到初中。之所以说是“他家的牛奶”,是因为这牛奶真是他家的——不是什么品牌牛奶,就真是养了几头花白的奶牛。上小学时每天都能路过这个小奶牛场,看到奶牛慢吞吞地啃食绿色的青草和黄色的干草。他家里就每天挤奶、加热消毒,然后由他拎着一个大壶,给定了牛奶的人家,挨家挨户地送去。登高山处处是窄巷、陡坡和台阶,行不得自行车,只能步行,所以一般送到我家时,是傍晚五六点钟的样子。他的脚有些跛,一年四季又只穿拖鞋,所以脚步声特别好认,往往不等他敲门,我就捧着杯子,开了门等他。一杯奶五毛钱,倒出来时还是温热的。新鲜的牛奶有淡淡的糖味,喝完上唇会挂着一弧白,可见其稠。有时候家里没人,第二天便会倒上两杯。我先当着他面一气喝完一杯,再让他倒另一杯——这杯不着急喝,先放着,不久,凉了,就结出一层淡黄色的奶皮来,用筷子挑起来单吃,格外香浓。后来渐渐的,各家各户门上都钉了不同品牌牛奶的小房子,穿着制服的送奶工每天会把一袋牛奶装入其中,不用敲开门倒奶。我家倒没有订过这种牛奶,我嫌味道寡淡,更没有糖味,仍只喝他家。但他家这生意也眼见的是不好做了。上初中以后,我放学晚,等不得给他开门倒奶,也就不订了。初中和小学的方向南辕北辙,我很少再路过那个小奶牛场,也再没见过他,再没喝过那么稠、那么甜的牛奶。
细想起来,这样的憾事可真不少。那时候行街串巷的走贩很多。比如有一个卖羊肉的大叔,矮矮的,长相敦厚。家里可能是养了羊,所以每逢杀了羊,就会挎着一个竹篮子,用白布盖了粉嫩的羊肉,挨家敲老主顾的门。我妈每次都要看是不是小羊(大羊膻味重),然后再看中意的部位——羊腿、羊排——还有没有,有的话就切一块。于是晚上就有炖羊肉吃了。本地的羊肉禁得起炖,羊皮尤其香糯,又不失弹性,只要吃过,便成了口舌永恒的记忆。后来每次吃北方的铜锅涮肉,我都不免暗暗怀念大叔的那口羊肉。
不要怪我只念叨吃食,味道确实是维系我对家乡记忆的重要坐标。那时候,在家里,若听到远远地传来“叮叮”的瓷器撞击声,屁股就坐不住了——卖鱼丸、扁肉的贩子来了。那一般是个瘦高的中年人,推着改装过的载重自行车,后座左右各挂着一个大大的铁皮箱子。其中一个下面半截装着半燃半熄的火炭,上面半截是一锅将沸未沸的清汤;另一个装着热水、碗筷、酱醋,当然还有鱼丸和扁肉。他不用放声叫卖,一手推车,一手同时捻着一块小碗和一柄瓢羹(小勺子),手指拨弄着瓢羹敲击小碗,节奏单调却清脆悠远。本地人听见了,哪有不知道谁来了的?于是孩子们央求过大人,要了五毛、一块的零钱,循着“叮叮”声,渐渐就把他围拢起来了。中年人支平自行车,打开炭炉的风口,推两下风箱的杆,清汤咕嘟嘟沸腾起来;投入鱼丸和扁肉,不一会就浮在汤面上,翻滚着,像公园池塘里求食的鱼,密密匝匝。一碗个数不拘,只看孩子有多少零钱;盛出来,撒上葱花,浇上老醋,递过去,眉开眼笑。即便有从自家带了碗来的,多也不愿端回家,偏要站着、蹲着,在路边一起吃,仿佛是个能增添美味的仪式。说来真怪,扁肉、鱼丸在本地最寻常不过,可这走贩烹煮出来的三两个一小碗,偏偏比店里的一大碗有滋味。这时“叮叮”声虽然停了,但是清汤、葱花、老醋,已经被炭炉的热气,氤氲得香气醇厚,顺着风弥散开,沿着窗门的缝隙钻进家里,更能勾起人的馋虫来。最小气的家长,也禁不住央求了,嘟嘟喃喃,抽出五毛钱,让孩子解馋去。两三波孩子围散过后,炭也烧尽了,汤也见底了,中年人收好碗筷,推着自行车走了。往往有一两个迟到的小孩子,举着毛票,失落地看着他的背影远去。
走贩们最懂得自己的主顾在哪里,从不担心手里的俏货销不出去。现煮的扁肉鱼丸,新宰的羊羔肉,初摘的嫩蕹菜,刚钓的河鱼……虽然和今天的骑士们都是“送货上门”,却不紧不慢,有时还要和主顾聊会天,约定下一次有了什么特优的收获,要优先送过来。除了送牛奶的每天都来,其他的走贩从没有固定的时间,你也没法打开手机,查看他的位置在哪里,还有几分钟到门口。鱼丸和羊肉们都是不期而遇的惊喜,你不必等待。其实又何必等待?
最后,我一定要说说卖麦芽糖的走贩,他们最有意思。我们这里麦芽糖有两种卖法,一种就是普通的掏钱买,五毛、一块,最便宜甚至能买一毛钱,剪下来比小指头还细还短的一截,就吃个好玩。另一种是赌着买,和小贩一人抽一张扑克牌,比大小,赢了就白得一截麦芽糖,输了就给人 5毛。对我们来说,这就是最刺激的“赌博”了。麦芽糖只有学生买,平时他们就在学校前后门候着;运动会的时候,他们又跟去城郊的大体育场。一次运动会,一个同学在隔着体育场的铁丝墙,连着赢了十几把,小贩的脸扯得比麦芽糖都长,但还是如数奉上,只是不肯再和其他人赌了。最后同学捧着一截小臂一样粗的麦芽糖,也不肯分给我们吃,说是“战利品”,一个人就吃光了。我们只能在一旁看得眼馋嘴更馋。
第二天他没来上课,据说去医院洗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