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梦想文学 > 重回七七,开局跟女知青回城 > 第六十章 我是青年才俊

第六十章 我是青年才俊

    “你说的是真的?”

    这个问题不是程旭远问出来的,是牛万嘉问的。

    毕竟,能够被李老大单独向老前辈们介绍,那荣耀可大了。

    可以说,这就是一种认同。

    牛万嘉自己,都不敢想自己会有这种机会。

    楚月琴道:“当然是真的,而且小程也有这个资格。”

    “谁要是不服气,可以和小程争一下。”

    “当然,这要拿作品说话啊!”

    听说要作品说话,牛万嘉顿时不吭声了。

    他虽然有过不少的作品,但是这些作品绑在一起,他觉得也难以比得上程旭远写的一个短剧。

    更不要说现在,程旭远已经写了两個短剧了。

    程旭远也没有想到,还有这么香的一块大饼等着他。

    经历了前世风波的他,很清楚这种机会有多难得。

    所谓扬名立万,老前辈的点评很重要啊。

    前世年轻的他,也许会觉得,光凭自己的才华,就能够粪土万户侯。

    但是,只有经历了之后才明白,才华很重要,被人看重更重要。这就是传说中的: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横批:我说了算。

    他当下朝着楚月琴道:“嫂子,谢谢您告诉我这个消息,我一定好好准备。”

    “行,那你们喝酒去吧,别喝醉了。”楚月琴朝着程旭远摆了摆手,最后一句则是叮嘱牛万嘉的。

    牛万嘉答应一声,就欢天喜地的来到了程旭远的家中。

    两人闲聊了几分钟,冯老二已经带着一瓶散装的二锅头和一包五香花生米走了进来。

    “一毛七的二锅头,不错。”牛万嘉用鼻子朝着酒杯闻了闻,很是陶醉的说道。

    看他这模样,程旭远一阵无语。

    也就是一毛七分一两的二锅头,你至于嘛,又不是燕京大曲。

    供销社卖的二锅头,一般分为两种档次。

    一种是一毛三一两,一种是一毛七一两。

    大部分人喝酒,都会选择一毛三一两的,至于原因嘛,就和现在一样,为啥茅子更好喝,伱偏偏喝二锅头。

    当晚,酒足肉饱。

    不知不觉,星期天就来了!

    在简单的吃了点清水煮面条之后,程旭远就拿着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二斤沙琪玛,朝着孟德志所说的白楼走去。

    当然,《明朝那些事儿》的稿子不能少。

    有几天不见老孟了,还怪想他的。

    程旭远安步当车的来到了小白楼,刚准备进去,一个很是精神的年轻人就走了出来,沉声的道:“同志,您找谁?”

    年轻人穿的虽然普通,但是精气神儿和老李头这种门岗完全不一样。

    这等的情形,让程旭远赶忙道:“我是来找孟德志同志的,他约我来他家里做客。”

    听到孟德志三个字,年轻人愣了一下。

    随即就反应了过来道:“孟老已经让人给我说了,他住在东三楼,您过去敲门就行。”

    “对了,请您过来登记一下信息。”

    进门登记,如果去单位办事很正常,跑到一个住宅楼还要登记,这让程旭远有点意外。

    但是人家就是这样的规定,他也只能老老实实的遵照执行。

    小白楼从外面看,很是有点朴实无华,但是走在院子里,却发现这里别有洞天,很不寻常。

    就拿程旭远住的筒子楼来说,那基本上就是一切从简,别说冬青之类的植物了,就连树都没有几棵。

    但是这里,虽然已经是寒冬了,却依然是满眼可见的绿色。

    甚至还有一处小花园,在花园的中间,更有一树寒梅,绽放着粉红的花朵。

    这一抹红色,给这萧瑟的冬天,带来了几分勃勃生机。

    程旭远按照年轻人的指点,轻轻的敲了敲三楼的房门,就听一声脆生生的稍等,而后房门打开,一个穿着红色毛衣,身材修长的美丽女子打开了房门。

    看到这女子,程旭远愣了一下。

    倒不是因为这女子太过漂亮,毕竟重生之前,通过抖音见过太多漂亮的小姐姐。他之所以发愣,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不是敲错了门。

    开门的人,不是他想象中的孟德志,也不是孟德志的夫人。

    “您好,请问你找谁?”女子看程旭远迟疑,就疑惑的问道。

    程旭远这才道:“我找孟德志,请问他是住这里吗?”

    “哈哈哈,小程你怎么才来。”穿着毛衣的孟德志,哈哈笑着从一个房间中走出来,招手道:“快进来,我吃过早饭就等你来了。”

    程旭远走进孟德志的家,就感到一股热气扑面而来。

    这里竟然还有暖气!

    程旭远看着足足有十多平方的客厅,还有客厅中间正在播放的彩电,心中对孟德志更加的好奇。

    这究竟是谁啊?

    年轻女子也好奇的打量着程旭远,今天一大早就听舅舅说,会有贵客来访,让自己和舅妈准备好饭菜,她还以为是舅舅什么重要的朋友呢!

    却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一个年轻人。

    他怎么成了舅舅的朋友呢?

    就带了二斤沙琪玛过来做客,好像有点寒酸。

    不过程旭远也没有拘束,他来到孟德志的身旁道:“年轻人喜欢睡懒觉,所以早晨多睡了会。”

    听到程旭远的回答,孟德志哈哈大笑道:“你呀你,改不了这种懒散的脾气。”

    “让你陪我早起跑步,你说喜欢睡觉。”

    “这让你早点来我家做客,你还是要多睡一会。”

    说话间,一个看上去和孟德志年龄差不多的女子走了过来,虽然头上的白发不少,但是却给人一种雍容华贵的感觉。

    “老莫,这就是我给你说的小朋友程旭远。”

    “小程,这是我老伴,你叫她……”孟德志一时有点卡壳,他和程旭远一直都是老孟小程的叫着,可是让程旭远称呼自己的老伴为老莫,好像有点不对。

    但是称作阿姨,他又觉得有点不好说出口。

    倒是程旭远,很有礼貌的开口道:“莫阿姨好,我是程旭远,现在在区文化馆上班。”

    莫阿姨笑了笑道:“小程,我们家老孟可是没少提起你。”

    “他说你学识渊博,博闻强记,是少有的青年才俊啊!”

    青年才俊,这四个字,让程旭远的脸有点发热。

    前世一辈子,他也没听到过这个形容。

    当下赶忙谦虚道:“老孟他太过奖了,我喜欢看书不错,但都是一知半解,其他方面,还差得远着呢!”

    莫阿姨笑了笑道:“小程你不要谦虚,你的《明朝那些事儿》的稿子,就是我推荐给我们杂志社的。”

    “说实话,我觉得老孟说的很是贴切。”

    说话间,她一指年轻的女孩子道:“这是我外甥女方玉晴。”

    程旭远朝着方玉晴笑了笑,还没有来得及打招呼,孟德志已经得意的道:“小程,别看我这个外甥女还没有参加工作,但是过俩月,她就要去燕大上学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