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古典主义,谈谈交响曲在前古典主义时期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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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交响曲在前古典主义时期的产生和发展

交响曲在古典主义时期的发展

“古典主义”时期(Classicism Ages)是指大约1750年开始至1827年贝多芬逝世为止这一时期的音乐。

古典主义的萌芽,发生在巴罗克时代的意大利。后来由于在维也纳出现了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三人,借此古典主义音乐便得以形成。因此,音乐方面的“古典乐派”实际上指的是“维也纳古典乐派”。古典主义艺术,首先发生在文艺领域中,它以恢复希腊、罗马的古典艺术为目的,注重形式上的匀称和谐调,主要放眼于追求客观的美。

奏鸣曲形式是古典乐派音乐中极有代表性的形式。那就是在呈示部中有第一、第二主题的对比,中间出现发展部,然后继以两个主题反复的再现部。曼海姆乐派当时已经具有了相当完整的这种形式。在交响乐形式中加入小步舞曲乐章的也是曼海姆乐派,在他们的交响乐配器中,木管乐器也采用了双管编制。莫扎特在自己的交响乐中加用单簧管这一乐器,也是在曼海姆听到他们的乐队的演奏之后学来的。

在古典派音乐中,虽然歌剧也是一个重要部分,但从整体来看,古典派音乐的特色在于器乐,特别是奏鸣曲和交响曲形式的音乐。曼海姆乐派的室内乐和交响乐不仅对维也纳乐派产生了影响,而且对波恩时代的少年贝多芬也给予了直接的影响。十八世纪是大转折和大革命的世纪。欧洲的社会结构、哲学观点、美学理想以及艺术形式都发生了变化,交响乐队的转折时期也随着到来了。在交响乐队史上的这个转折,应该以海顿的《第一交响曲》问世的1759年为标志。

巴赫和亨德尔都是复调音乐作曲大师,他们的乐队写法依然遵循着过去的传统。不过,他们作品的乐器组合还是反映了十七、十八世纪之交开始形成的音乐趣味的变化。首先是他们总结了过去作曲家的成果,最后确立了弦乐器一组在乐队中的地位,即在乐队中使用小提琴一族乐器,与此同时,木管乐器组和铜管乐器组的胚胎也出现了——双簧管和大管成为听众的宠物,横笛取代了竖笛;法国号和小号成为乐队的常用乐器。此外,巴赫在乐队中往往加用抒情双簧管和猎角;亨德尔则加用竖琴。但是,巴赫和亨德尔都还没有意识到各种乐器、特别是整个弦乐器组、木管乐器组和铜管乐器组各自独有的特点、而且,对木管乐器和铜管乐器的采用往往有偏多的倾向;其组合之不定规也特别突出。

巴赫的乐队完全建立在多声部和复调结构的基础上,正如他的声乐创作一样。他的乐队中的键盘乐器、木管乐器、弦乐器、甚至部分铜管乐器的表达手法,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一种单一的、彼此间极其相象的方式——他让木管、铜管与弦乐器演奏同一类型的乐句,即用一种乐器接着模仿另一种乐器的乐句。巴赫的乐队采用各种自由的乐器组合,例如,他的六首《勃兰登堡》协奏曲使用的乐队。没有一首采用同样的乐器组合。巴赫使各种不同方式的组合在各种巧妙的连续程序中互相对比,在音响上造成了非常多样化的感觉。巴赫的乐队所具有的这种特征,不但使他的每一部作品具有不同的色彩,甚至每一乐章都在变换色彩。

亨德尔的创作非常多样化,特别是因为他还创作了大量“应时”的作品、因此他时常要求扩大乐队的组合,并不断加用一些在当时已属古老的乐器(例如诗琴和低音古提琴等)和一些刚刚开始在乐队中争地盘的乐器(例如竖琴和曼陀林等)。他为庆祝英国的某次战争胜利而写的《焰火音乐》,为供大型乐队在露天演出起见,除了弦乐器相应地增多之外,管乐器方面竞用到九个小号、九个法国号、二十四个单簧管、十二个大管和三个定音鼓。亨德尔是惯于运用这种规模过分庞大的乐队的。像这样扩充的乐队后来在十九世纪下半叶又有了新的发展。

十八世纪中叶,主调和声的新风格取代了多声部的复调音乐,出现了交响曲和协奏曲这一音乐新体裁,随着音乐风格本身的转换,在乐器组合方面,已经渐趋合理的所谓“古典时期乐队”也在这个时候形成了。这时候的乐队已经从长期妨碍它发展的数字低音和羽管键琴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但是木管乐器组和铜管乐器组在乐队中的地位还没有确立,海顿的《第一交响曲》所用的乐队除弦乐器组外,只有两个双簧管和两个法国号。由海顿所创始并由莫扎特最后确立的“古典乐队”,实际上是取法于曼海姆乐派的双管乐队。曼海姆乐派的代表人物——定居在德国的著名捷克作曲家斯塔米茨,在海顿的《第一交响曲》之前已经写了近五十部同类作品,可惜他的功绩几乎全为后世所遗忘。斯塔米茨的乐队除长笛、双簧管、单簧管、法国号和小号各用一对外,大管却用四个;莫扎特则完全确立管乐器的双管关系,把大管也缩减为一对。随着这种乐队的形成,各种乐器也开始根据各自不同的性能在乐队中起着互不相同的作用,而不是像以前的乐队那样让所有的乐器都演奏同样的旋律,例如华丽的乐句从这时候开始便很少交给铜管乐器演奏了;乐器的组合方面也不像从前那样一个乐章只限于采用一种组合方式,而是随时在变换着,这样一来,乐队的色彩可以随时地、而不是逐乐章地变换着。海顿和莫扎特为这种古典乐队创作出许多非常有名的交响乐作品,并为交响音乐领域的新纪元奠立基础。总括地说,交响乐队的发展的第一个时期从现代的弦乐器出现开始(在十七世纪,后来逐渐组成弦乐队),第二个时期则以取消数字低音、建立古典乐队算起,因此也有人认为现代乐队的形成过程是从古典乐队的确立开始的。

此后,交响乐队的发展只是在细节上有所变换而已。十九世纪初的乐队又扩大了乐器的数量,特别是铜管乐器的数量有了比较大的变动——起初把法国号增加到四个,构成一个四重奏,稍后又加用了三个长号。这样便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乐队——大交响乐队,也就是所谓“浪漫派乐队”。这种乐队在浪漫派作曲家威柏、舒柏特和门德尔松的创作中才最后完成。贝多芬的某些交响曲虽然也曾采用过类此的乐器组合,但是他只是偶然才用到四个法国号;他的《第九交响曲》的乐队编制;在当时算是特别庞大的,但是在浪漫派乐队中,像这种规模的乐队已经变成正常了。同在这个时候,法国在歌剧方面也形成了一种“大歌剧乐队”,这种乐队在木管乐器组加用了所有的变形乐器,包括短笛、英国管和低音单簧管,但是低音大管却还很少用到。铜管乐器组除了大号还保存它原有的古老蛇形之外,所有的乐器组合已经近似今天的乐队;但是其中加用两个活塞短号以加强两个小号。打击乐器组包括当时所有的乐器,甚至还用到排钟和管钟。此外,弦乐器的数量较多的乐队还加用一个或若干个竖琴。这种大歌剧乐队是由斯邦提尼和梅叶贝尔完成的。后来这种大歌剧乐队还被柏辽兹用在他的交响乐中,并把它扩展到非常不可思议的、甚至现代的乐队部未能超越的规模。在柏辽兹的乐队中。木管乐器起着非常重要的、有时有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他对铜管乐器的运用也特别加重。例如,他那著名的《安魂曲》的乐队,弦乐器组共有一百零八人,管乐器方面有长笛四个,双簧管和英国管各两个,单簧管四个,法国号十二个,大管八个。整个乐队共由一百四十人组成。除了这个主要的乐队之外,柏辽兹同时还在剧场的四角另外安置四个由铜管乐器和打击乐器组成的小乐队,以象征“末日的审判”。像这样的乐队规模的确是非常少见的。柏辽兹的这种过分扩大的乐队造成了在音乐会演奏的实际困难,而且也不容易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他的大型乐队并没有得到后辈作曲家的赞许。但是像柏辽兹这样扩大乐队的做法,对乐队的发展也有影响。瓦格纳对这一类型的乐队就很感兴趣,而且他在早期的歌剧中,特别是在歌剧《黎恩济》中还为这种类型的乐队作出重要贡献。但是后来瓦格纳建立起一种管乐器(特别是铜管乐器)占优势的乐队。瓦格纳把每一种木管乐器的数量各增加到三个,这样便使音色相同的一类乐器得以奏出三和弦中的每一个音,也就是说,可以奏出整个和弦。他还加用英国管、低音单簧管和低音大管,这样木管乐器组便趋于完备了。在瓦格纳之前,上述这三种变形乐器的应用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奢侈,只是到瓦格纳手里,这些乐器在乐队中的正式地位才被最后确定。铜管乐器方面,瓦格纳新增加了低音小号、低音长号、四个所谓尼伯龙根大号和一个大号。弦乐器方面,瓦格纳在完成《尼伯龙根的指环》之后,便把它的总数规定为六十四个。瓦格纳的乐队必须用这样多的弦乐器才足以与管乐器保持平衡。

在瓦格纳之后的作曲家,例如布鲁克纳和马勒,特别是理查·施特劳斯,在运用乐队方面都是继承瓦格纳传统的。理查·施特劳斯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交响诗《英雄的一生》所采用的乐队也非常庞大,其中弦乐器不少于六十二个,木管乐器包括变形乐器在内几乎各有四个,铜管乐器有八个法国号、五个小号、三个长号、一个中音大号和一个低音大号、打击乐器有定音鼓、大鼓、小鼓、军鼓和钹等。

19世纪的法国新古典主义与以前的古典主义有什么区别呢?

最大的不同我想在于它可以称为革命的古典主义。它的发展伴随着法国大革命的始终,它的题材往往于古希腊罗马的神话,借古鉴今。它的技法更多的可以追朔到古典的平衡,重素描,构图稳定等。

古典主义时期如何划分,其音乐特点是什么

18世纪初~19世纪初的音乐风格。它出现在巴洛克时期之后,结束于浪漫主义时期之前,而且与这前后的两个时期都有着相当大的年代上的交叠。

1720~1760年左右,一般被称为早期古典主义时期( 也有人称前古典主义时期)。这种风格的基本特征是采用主调和声织体和更简化与更“ 自然 ”的旋律(这在当时被称为“华丽风格”)。这种风格还可以包括结构的方整性,结构内部(乐章间或乐章内)的更大的对比,力度等级的渐变,节奏轮廓更加清晰,和声语汇简化,和声节奏放慢等等。在1730年前后这种新风格也出现在意大利的器乐作品中,特别是节奏复杂化和旋律装饰化的倾向在德国的情感风格的键盘乐器的作品中达到了高峰。此外,早期古典主义音乐还包括了以法国音乐为主的洛可可风格,这种高度装饰化的宫廷风格与当时的意大利和德国音乐相比带有更多的巴洛克遗风。

1760年~18世纪末,可以划为晚期古典主义时期。这个时期产生了一种不同于早期阶段的更具世界性的风格上的综合。它开始越来越具有风格与形式上的复杂性和表现上的深度,这一过程的特点是以J.海顿和W.A.莫扎特的成熟作品为代表的。至于L.van贝多芬,在把他划为古典主义还是浪漫主义何者更好这一点上,长期以来是有不同意见的。从某种角度上看他既是一个古典主义音乐家(特别是青年时代),又是一个浪漫主义音乐家,因为他身上的确已经存在着明显的浪漫主义倾向,如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作曲家,主观的自我表现在作品中越来越强烈等等。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他又既不是一个典型的古典主义者,也不是一个像H.柏辽兹或R.舒曼那样典型的浪漫主义者。不过,从音乐上来看,他对大规模曲式的控制,明确而有力的节奏,功能性为主的和声,把主题(动机)的展开作为一种原则来坚持,以及对传统对位技巧的兴趣等等,都有助于人们把贝多芬的风格看作是海顿和莫扎特风格的一种延长和扩展。因此,人们还是把贝多芬、海顿和莫扎特3人放在一起称为维也纳古典乐派,或把他们视为维也纳古典主义音乐的主要代表人物。

古典主义时期音乐的整体风格特征

古典主义时期音乐以恢复希腊和罗马的古典艺术为目的,注重形式上的匀称和协调,主要放眼于追求客观的美。

相关介绍:

“古典主义”时期(Classicism Ages)是指大约1750年开始至1827年贝多芬逝世为止这一时期的音乐。

古典乐派音乐中,虽然歌剧也是一个重要部分,但从整体来看,古典乐派音乐的特色在于器乐,特别是奏鸣曲和交响曲形式的音乐。曼海姆乐派的室内乐和交响乐不仅对维也纳乐派产生了影响,而且对波恩时代的少年贝多芬也给予了直接的影响。

扩展资料

相关背景:

奏鸣曲形式是古典乐派音乐中极有代表性的形式。那就是在呈示部中有第一、第二主题的对比,中间出现发展部,然后继以两个主题反复的再现部。

在交响乐形式中加入小步舞曲乐章的也是曼海姆乐派,在他们的交响乐配器中,木管乐器也采用了双管编制。

古典主义的萌芽,发生在巴洛克时代的意大利。后来由于在维也纳出现了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三人,借此古典主义音乐便得以形成与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典主义时期音乐

古典主义时期音乐的特点?

古典的特点表现在艺术上崇尚理性,音乐语言朴素精练,以严谨和谐的形式表达淳朴真挚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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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典乐派音乐中,虽然歌剧也是一个重要部分,但从整体来看,古典乐派音乐的特色在于器乐,特别是奏鸣曲和交响曲形式的音乐。曼海姆乐派的室内乐和交响乐不仅对维也纳乐派产生了影响,而且对波恩时代的少年贝多芬也给予了直接的影响。

奏鸣曲形式是古典乐派音乐中极有代表性的形式。那就是在呈示部中有第一、第二主题的对比,中间出现发展部,然后继以两个主题反复的再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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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背景:

古典主义的萌芽,发生在巴洛克时代的意大利。后来由于在维也纳出现了海顿(交响乐之父)、莫扎特(音乐神童)和贝多芬(乐圣)三人,借此古典主义音乐便得以形成与发展。

此时期的总体特征是主调风格为主导,音乐语言精炼、朴素、亲切,形式结构明晰、匀称,音乐中的矛盾冲突得以加强并深化。

18世纪新风格构成的要素,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旋律追求优美动人的气质,倾向于整齐对称的方整性乐句结构,与市民舞蹈及民间音调及舞蹈节奏的联系更为紧密;调性、和声的安排上升为结构作品的重要因素,段落或乐章有更加明确的终止式,简洁的和声风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典主义时期音乐

古典主义时期如何划分,其音乐特征是什么?

这是我自己整理并打上去的,希望能帮助你~~

古典主义时期(维也纳古典乐派——海,莫,贝为代表)

时间为18世纪下半期,也就是1750年后

主要的音乐形式有:

歌剧——格鲁克(德),对歌剧进行改革,代表作《奥菲欧与尤利迪

西》

奏鸣曲 (独奏,快-慢-快,三乐章)

交响曲 四乐章 1 快板,奏鸣曲

2 慢板,三步舞曲

3 稍快板,谐谑曲

4 快板,奏鸣曲或回旋曲

弦乐四重奏 代表人物

海:104首交响曲 《告别》《惊愕》《军队》

84首奏鸣曲 《皇帝》《云雀》

清唱剧 《创世纪》

莫:歌剧《费加罗的婚礼》《魔笛》《唐璜》《女人心》《后宫诱逃》

41首交响曲

贝:9交响,最著名的3,5,6,9,分别为英雄,命运,田园,合唱(欢乐颂)

32首钢琴协奏曲 8悲怆 14月光 17暴风雨 21黎明 23热情 26告别

唯一的歌剧《费代里奥》

简述古典主义时期和巴洛克时期的音乐风格有什么不同

 1广义的古典音乐是指西洋古典音乐,那些从西方中世纪开始至今的、在欧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创作的音乐,主要因其复杂多样的创作技术和所能承载的厚重内涵而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间音乐。

  2狭义的古典音乐是指古典主义音乐,是1750-1820年这一段时间的欧洲主流音乐,又称维也纳古典乐派。此乐派三位最著名的作曲家是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

  当欧洲音乐进入古典时期后,也就是在1750年巴赫逝世后,欧洲复调后继无人,乐风转向简洁实用的主调,那时候,出现了三位音乐大师:“乐圣”贝多芬,“神童”莫扎特,以及“交响乐之父”之称的海顿!音乐的主题也从延续几个世纪的宗教音乐,逐渐变成富有丰富哲理内涵的古典音乐!

  在1827年贝多芬逝世后,结束了严谨的古典主义时期。

  巴洛克时期(baroque)(约为公元1600—1750)

  这一时期的音乐是现代演奏会的先河。作曲家手下的巴洛克音乐带有显见的特性: 华丽、复杂、藻饰、扭曲, 著重于超现实和雄伟宏奇, 这些特质都能彼此融会贯通。如果说文艺复兴时代(以及后来的古典时代)代表著井然的秩序和澄澈的表现, 那么巴洛克时代 (及后来的浪漫时代)就是代表著骚动、不安和疑虑。四声部的和声, 以及加上文字指示和弦的「数字低音」 (figured bass) 都产生于巴洛克时代;旧有的教会调式消逝, 大小调音阶系统和沿用至今的相关调性之崛起, 是巴洛克时代大事。另外, 节奏思想也在这个时代萌芽, 也就是在音乐曲谱中加入小节线。这些形式日后直接衍生为奏鸣曲、交响曲、协奏曲、前奏曲与变奏曲。不过巴洛克时代也不乏一些自由的曲式--如触技曲、幻想曲、序曲和主题模仿(古幻想曲) 。

  古典主义时期(classicl)(约公元1750—1820)

  因为这一时期的三位代表性人物: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生活与创作主要都在维也纳,因此又被称为“维也纳古典乐派”或“维也纳古典主义音乐”。此时期作家中,莫扎特的小夜曲、嬉游曲等都很具亲和力。海顿的第一、二号大提琴协奏曲也会是很适合入门者欣赏的曲目。至于贝多芬的作品,轰轰烈烈的音响俯手可得,个人比较欣赏他的小提琴奏鸣曲《春》、钢琴奏鸣曲《悲怆》、《热情》、《月光》。

  从古典时期发展转到浪漫主义时期(romanticism)(约为公元1820—1900)

  这一时期的音乐更注重表达人的精神境界与主观感情,对自然景物的表现也愈加突出,创作上对民族和民间音乐的利用更加重视与频繁。

  最佳答案巴洛克时期以复调音乐居多

  古典时期以主调音乐为主

  “巴洛克”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风格,是由于它在艺术精神和手法上,与盛期文艺复兴有着明显的区别。

  古典主义音乐

  一、指十八世纪下半叶之十九世纪初,形成于维也纳的一种乐派,亦称“维也纳古典乐派”。以海顿(1732-1809)、莫扎特(1756-1791)、贝多芬(1770-1827)为代表。其特点是:理智和情感的高度统一;深刻的思想内容与完美的艺术形式的高度统一。创作技法上,继承欧洲传统的复调与主调音乐的成就,并确立了近代鸣奏曲曲式的结构以及交响曲、协奏曲、各类室内乐的体裁和形式,对西洋音乐的发展有深远影响。

  PS: 贝多芬是古典时期的人物,他是古典转向浪漫时期的桥梁,跟巴洛克时期没有关系。巴赫是巴洛克时期的重要人物 他与古典时期没有关系,因为他的音乐思想和古典时期格格不入,他的儿子则是转向古典时期的桥梁。

  巴洛克时期是(1600-1750)

  过渡时期(1730-1770)

  古典时期(1750-1820)

德国古典主义具体概念

德国古典哲学的当代理解可从两个维度入手,一是空间的维度,另一是时间的维度。

从空间的维度讲,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思考德国古典哲学:其一,作为知识体系的德国古典哲学。德国古典哲学是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及费尔巴哈等思想家对十八世纪至十九世纪的客观世界、社会生活、思想意识中普遍性问题的逻辑认知和理性整合,也是他们将古代至当下生活的时代所面对并为他们所重视的文化景观、历史事件、科学知识、特别是哲学文化思想遗产的梳理和反思。新康德主义思想家李凯尔特曾指出,人类有两种科学:一种科学是关于客观自然的科学,称为自然科学;还有一种是关于人类生活与人类文化的科学,叫文化科学。德国古典哲学属于后一种科学。它不仅表明德国古典哲学是对世界的一种描述、表达和判断,具有某种反映世界的意识真实性。而且,它可通过公共教育活动、公共文化传播活动、社会公共运行、生产劳动、公共道德实践以及其他公共活动为人们所接受和认同,最终影响人们的生活行为和思想行为。因此做为科学的德国古典哲学又具有知识的客观性。其二,作为历史具体境遇中的意识价值评估体系的德国古典哲学。德国古典哲学也可以视为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在其各自的历史境遇和文化生活中对于所面对的人类历史、自身所处的社会生活和所思想着的文化意义的领悟、思考、检视和评估。在这个层面上,德国古典哲学具有价值的合理性。哈贝马斯说,合理性指意见或行为的可论证性。德国古典哲学是一种思想行为,它的有效性的最重要方面就在于必须而且是现实地被所有与之照面的人所论证、评论,它本身的生命力就居于被他人论证、评论的阅读与思考过程之中。其三,作为当下文化场景中的一种文化视域,德国古典哲学既可以被视为当代正在参与思想生活的精神资源,又可以被理解为当下值得坚守的或反思的亦或批判的阐释立场、文化智慧和文化价值,而这正是它在现世还有存在合法性的依据。

从时间维度上讲,要思考德国古典哲学在思想史当中与各种社会事件和思想事件的内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显现出它的“澄明”,发现它的底蕴,找到它的运行机制,窥见它与当代文化场景的结构关系和相互之间的功能互动。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对德国古典哲学理解的转换。这其中涉及到以下一些问题,包括:德国古典哲学与德意志民族文化、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新教改宗、近代市民社会、法国大革命等等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曾被多次解释,但却至今未能澄明地敞开,甚至对德国古典哲学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误读、误解就来自于这些解释之中。

德国古典哲学的当代理解,需要在不同的层面上根据不同的目的和需要选择不同的方法与路径。就具体的学术研究而言,应倡导文本研究、文献研究、文化研究三位一体的研究方法和路径。长期以来,国内学者或囿于外语水平偏低、或由于国际交流不够、或不能摆脱传统的研究理路,结果在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上,我们至今未能有自己的当代理解。无论是应对全球化国际学术场景的挑战,还是适用国内有中国特色的学术建设的需要,都应当改进这种境况,从而为更有效地研究德国古典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发展、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关系等重大理论问题提供学术基础。

德国古典主义哲学主要代表人物是: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和费尔巴哈。

德国古典哲学是西方哲学思想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它经历了从唯心主 义到唯物主义两个发展阶段。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 始人,他建立了实质上是先验唯心主义的调和矛盾的哲 学体系和不可知论。费希特从唯心主义立场上继承和批 判了康德,建立了彻底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谢林改造了 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建立了客观唯心主义的同一哲 学”≮格尔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他在批判 继承前辈哲学家的基础上,创建了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 体系。费尔巴哈从人本主义出发,批判了宗教神学和黑格 尔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地解决了哲学的基本问题,建立 了人本学唯物主义。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最大成就 是唯心主义辩证法。康德肯定了人的心理结构和知性范 畴的意义,看到了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揭示了理性思维 产生矛盾的必然性。费希特揭示了自我”与非我”、主体 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他在自我”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行 动的主体的规定中,抽象地阐述了精神的能动作用,以及 理论和实践的辩证统一。谢林更明确地叙述了自我”与 非我”、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为黑格尔辩证法的 产生作了更为直接的思想准备≮格尔系统地发挥了康 德、费希特和谢林哲学中的认识论和辩证法思想,全面阐 述了辩证法的主要内容,并把它提升为客观真理和普遍 规律≮格尔把发展的观念应用于人类社会,揭示了某些 历史辩证法,从而在他的哲学中包含了许多历史唯物主 义思想的萌芽。但是,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认识论和辩证法 思想,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因而是不科学、不彻 底的。这种体系和方法的深刻矛盾,是德国资产阶级既要 求革命又害怕实际斗争,既反对封建主义又向封建势力 妥协的阶级性格的反映。德国古典哲学从康德到黑格尔 和费尔巴哈的发展是一个合乎逻辑的过程,也是德国当 时社会关系的必然产物;它为德国1848年资产阶级政治 革命作了先导。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改造了德国古典 哲学,尤其是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批 判地继承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 义的基本内核”,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德国古典哲学 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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